四川日報 2019年12月09日
◎四川日報記者 張明海
●對于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要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賦予農民財產權
●對村集體非經營性資產,則要進行登記,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機制
農村集體經濟,一方面關系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村民增收致富,另一方面關系著農村基層組織凝聚力的提升。如何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關鍵在創新。在解讀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新聞發布會上,省委農辦主任、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楊秀彬表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積極推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發展。
如何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楊秀彬認為,這需要區別看待,從而進行創新探索。“我們目前的村莊,大概有兩類,一種是有經營性資產的村,另一種是沒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那么,對于前者我們要探索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制改革,對于后者則要建立村民合作社或者集體經濟合作社。”
楊秀彬專門講到貴州省安順市樂平鎮塘約村的例子。“這個村在半山腰,海拔2000米左右,在這里,一棵古樹要入股,一口古井要入股,一座古房子也要入股。塘約村也充分實現了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在推動旅游發展起來后,該村由人均年收入不足4000元的二類貧困村變成人均年收入上萬元的富裕村。”
具體怎樣推動?楊秀彬表示,對于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要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賦予農民財產權,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而對村集體非經營性資產,則要進行登記,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機制,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更進一步的創新探索也將開展。楊秀彬表示,還要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是全國第一家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它不僅為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還覆蓋到全省,今后的服務范圍還將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