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07月26日
本網訊 “你好,是土登法官嗎?我了解到擁某的車在巴塘縣某村,但不知道具體是誰在使用……”7月20日,巴塘縣法院執行干警在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后,經過八小時的連續奮戰,成功扣押被執行人擁某藏匿在巴塘縣某村的一輛越野車,為案件后續順利執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切實以實際行動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任某、擁某因合同糾紛訴至該院,該院依法做出判決,判決生效后,擁某未按生效判決履行義務,任某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該院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擁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然而擁某仍拒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該院依法對擁某的銀行存款、不動產等進行查詢后,發現擁某名下有一輛價值高昂的越野車。但執行法官經過多次查找,也未能發現越野車的下落。執行法官一方面將擁某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另一方面仍持續多方查找越野車的下落。
7月20日,在接到執行申請人的電話后,執行干警立即趕往該村,采取分組、蹲點等方式,經過八個小時的連續奮戰,終于發現該涉案車輛,執行干警立即采取措施。在初步核實車輛狀況后,執行干警向當事人依法出具查封扣押清單后,依法扣押了車輛。
鄒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