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8月31日
本網訊 為提高基層治理能力,今年以來,九龍縣三巖龍鄉積極探索基層村干部積分管理制,將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改進村組干部管理考核方式,促進村組干部綜合素質提升。
建立積分模型。建立“黨員月積分=(基礎分±附加分)÷12”的動態計分公式,以一年為周期,年終,12個月積分累加,總分85分以上為優秀,75至85分為稱職 ,60至75分為基本稱職 ,60分以下為不稱職。基礎分80分,包含4項內容: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附加分根據個人日常工作履職、參加學習培訓情況而定。
規范考評程序。積分管理采取“村自評+鄉審評+群眾議評”的考評模式,每月25日村“兩委”對村組干部打分,并出具得分依據;鄉黨委對得分進行核實,并根據日常工作督查情況,將村組干部抓發展、抓項目、維護穩定、村級組織建設等工作實績換算成附加分計入積分;每月30日前公示審評的“成績單”,若群眾提出異議,將再次啟動審評程序,經過群眾議評的分數為最終分數。
強化結果運用。年度積分將作為村級組織建設和村組干部選拔任用、培養管理、激勵約束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村組干部年度積分平均分,將作為各村為黨支部分類定級的重要參考指標;年度考核優秀且積分排名靠前的村組干部,將作為評先評優和選拔任用的推薦對象;年度積分75分以下的,鄉黨委將對其進行教育談話,幫助制定學習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吳瑤 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