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7月20日
本網訊(縣委中心報道組 張莉)為進一步強化科級領導干部日常管理,雅江縣于近日出臺了《科級領導干部一周工作責任制暫行規定》,切實增強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工作推動力、執行力和落實力。
規定建立“三項機制”。每周由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一把手”向分管縣級領導至少匯報一次工作,匯報內容包括上周工作落實情況及本周工作安排計劃,縣級領導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督導;每周一各單位“一把手”要聽取班子成員上周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分析問題差距,同時提出本周工作計劃安排,明確完結時限;由縣巡查辦、重大工作專項督查組按工作職責分工,對鄉(鎮)和部門推進縣委、縣政府重大中心工作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且排名末位的,每兩個月通報曝光一次。
規定突出“三個紀實”。科級領導干部每周工作計劃安排紀實。紀實內容包括清單式梳理本周工作計劃、重點工作安排等;科級領導干部每周工作推進情況紀實。紀實內容包括推進工作的主要措施、推進進度及工作成效等;科級領導干部每周工作查漏專項紀實。紀實內容包括上周工作推進不到位、不落實的情況并提出相應解決的措施辦法等。各項紀實要有專人負責,并形成相應的臺賬。
規定強化“三個運用”。責任落實情況與考核獎懲相掛鉤。一年內經縣巡查辦、重大工作專項督查組曝光一次的鄉(鎮)和部門,年終目標考核一律評定為二等獎及以下,對曝光兩次及以上的鄉(鎮)和部門,年終目標考核一律評定為三等獎。對科級領導干部開拓創新意識較差、敬業進取精神不強以及日常工作表現較差、工作務實程度較差、工作推進遲緩的,視情節給予組織提醒、誡勉談話、崗位調整、降級使用等處理;責任落實情況與評先選優相掛鉤。對上級和單位“一把手”交辦工作落實不到位、執行不力,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一律取消評先選優資格;責任落實情況與提拔重用相掛鉤。對科級領導干部日常表現良好、工作推進有力、工作成效明顯且在中心工作中敢于創新突破、敢于迎難而上、敢于擔當責任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