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3月07日
根據州委統一部署,2017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州委第二巡察組對九龍縣進行了巡察。2017年10月11日,州委巡察組向九龍縣委反饋了巡察意見。2018年2月1日,縣委按照巡察工作相關要求,經請示州委第二巡察組同意,現將巡察整改情況向社會公布。
一、以責任落實為核心,高度重視,把整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州委巡察組反饋意見后,縣委庚即于10月23日召開縣委常委會,專題傳達學習州委第二巡察組巡察九龍情況反饋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縣委明確要求,要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州委要求上來,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對反饋的問題不回避、不遮掩、不護短,以嚴的措施、嚴的要求、嚴的紀律,一項一項抓整改,標本兼治,確保問題得到解決。
(二)加強組織領導。縣委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各涉及縣委常委及相關縣級領導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縣巡察整改工作;縣委書記趙景強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組織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實,先后5次對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整改要求。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及相關縣級領導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結合分管工作,擔負起相應問題整改落實的直接責任,牽頭負責整改工作的組織實施。縣紀委和縣委巡察辦明確專人負責整改工作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
(三)明確細化責任。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和意見,縣委全面梳理,分類研究,制定了《州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圍繞巡察指出的5個方面28類問題和意見建議,提出了67項具體整改措施,將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13名縣級領導和13個縣級牽頭部門,并明確了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縣級牽頭部門按照整改任務分工,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措施,明確路線圖、時間表、責任人,形成了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強化督促檢查。縣委把督促檢查作為推動整改落實的重要手段,常委會及時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有力指導工作。縣委書記、縣長、牽頭縣級領導多次召集涉及單位對反饋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督促整改進度,還組織督查組通過專項督查、暗訪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對28條整改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問進度、問效果、問責任。
二、以問題解決為導向,對癥施藥,逐條逐項推動整改落實工作
(一)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1、關于“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會議記錄、紀要不齊不全,不規范”的問題的整改情況。加強對縣委辦文秘人員業務能力的培訓,讓會議記錄人員熟練掌握會議記錄的程序、技巧和方法,真實、完整、詳細記錄會議信息,正確反映會議情況。確定了2名政治過硬、業務熟練的記錄人員,具體負責縣委常委會的記錄工作,每季度由分管副主任檢查會議記錄情況。對縣委常委會進行錄音,并形成電子文檔,確定專人保管。
2、關于“其他縣級分管領導和部門沒有層層簽訂責任書及開展廉政教育談心談話”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深化完善責任清單、述責述廉、動態監管、檢查考核、社會評價等舉措,建立健全紀委定期向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通報分管領域黨風廉政情況等制度,切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同時,制發了《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記實手冊》,組織全縣縣級領導分別與76個分管部門、聯系鄉鎮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下發《關于開展2017年度述責述廉政工作的通知》,相關工作正有序推進。二是加強目標考核。出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考核實施細則》,將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分值由原來的5分提高到8分。組建四個工作組,于12月5日分片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暨“雪域清風”督查工作。三是加強廉政談話。印發《關于在<縣一級開展談話提醒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對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談話提醒。
3、關于“中心組成員理論學習沒有專門的學習筆記,集中學習少,且不規范”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規范中心組學習筆記。印制了《縣委中心組學習記錄本》200本,并于11月10日發放到每位中心組成員手中。制作了中心組學習記錄的溫馨提示,明確具體要求。二是加強集中學習。制發《關于印發〈全縣黨委(黨組)中心組2017年度理論學習安排意見〉的通知》,通過邀請專家講、縣委主要領導講、領導干部集中學習等形式,開展深化體制改革、依法行政、黨的十九大精神等集中學習。2017年,組織召開中心組學習會28場次,愛教育人數達4010人。
4、關于“基層組織建設方面”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針對“基層組織建設弱化、陣地意識差,基層黨建工作抓得不力,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的問題。一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將定期聽取黨建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黨建工作相關問題作為重要議事內容。制發了《2017年黨建工作責任清單》,縣、鄉、村三級黨組織層層簽訂黨建工作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出臺《黨建目標考核實施細則》,開展專項督查3次,下發督查通報1期,責令整改問題58個。二是進一步推動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深入開展創建“全省藏區黨建示范縣”活動,以“能力素質提升”和 “百鄉筑堡壘?千村創和諧”兩大工程為抓手,拓展了“評星晉級、菜單服務、道德積分”等黨建活動。今年以來對3691名黨員建立道德積分庫和評星晉級,組織黨員領辦服務群眾事項420余件;建立包含“思想教育、政策講解、實用技術”等類別的“師資庫”,擁有各類師資150余人,講授各類黨課1000余次,覆蓋黨員干部群眾1萬余人。三是強化活動陣地意識。將活動陣地打造成議事堂、訓練營、宣傳窗、服務點、信息港、娛樂場,充分發揮活動陣地作用。今年投入資金160余萬元改擴建村級活動室4個,投入35余萬元為12個村級活動室配備設施設備。針對“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差”的問題。認真落實《堅持完善“三會一課”制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指導意見》,今年各級黨組織召開“三會一課”3300余場次,參與黨員49500人次;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和黨員政治生日活動180場次,受教育黨員3120人次。針對“領導干部未堅持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少”的問題。一是強化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意識。堅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充分發揮表率作用,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監督。制定《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實施辦法》,擬于12月中旬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二是強化支部職責。所在支部嚴格要求、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抓好支部學習和黨日活動,主動通知有關事項,通報有關情況,做好專項記錄。三是強化督促檢查。定期檢查《黨支部組織生活(活動)記錄本》,檢查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的情況。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監督的特殊黨員。
5、關于“開展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工程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見效’大討論活動,有待持續深入”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深入開展大討論活動。制定《九龍縣干部人才能力提升工程“1+5”方案》,創新在干部職工、退休職工、村組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中廣泛開展大討論活動,特別是在按照州委要求的“五個圍繞”內容展開討論的基礎上,創新提出圍繞“作風大轉變”廣泛開展“正視九龍形象危機、轉變山溝意識”討論,大力營造心齊勁足、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競相爭先的良好環境。全縣累計召開學習討論會240余場次,覆蓋3000余人次。二是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結合實際,調整了縣委縣政府班子領導分工,進一步明確分管工作;利用縣委中心組集中學習,加強對班子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統一思想,增進共識;嚴格落實干部談心談話制度,縣委書記趙景強同志與31名縣級領導干部進行談心談話,加強縣級班子之間的溝通協調。同時完善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常委會專項工作評議制度、縣委委員聯系服務群眾等制度,確保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6、關于“部分機關紀檢組長業務素質差、理論學習差、責任心不強、不敢擔責,特別是鄉鎮紀委書記對村組的監督檢查力度乏力”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自身建設。縣紀委及時進行內設機構改革調整,確保執紀辦案力量,同時選派22名紀檢干部參與州縣跟案學習,舉辦了2017青白江區—九龍縣紀檢監察干部綜合業務培訓班等培訓7期315人次,組織紀檢干部觀看《打鐵還需自身硬》、《永遠在路上》等反腐專題片,進一步提高紀檢干部監督執紀的履職能力。二是加大案件查辦。截止目前,共處置問題線索45件,立案27件,處理問題黨員、公職人員27人,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4件4人。同時認真落實“加強鄉鎮紀委履責十項措施”,目前10個鄉鎮紀委完成了執紀審查案件“零突破”。三是強化自身監督。對洪壩鄉紀委書記參與其父親勞務糾紛進行了書面誡勉,對教育局紀檢組長履行監督不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國土局紀檢組長追究監督責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四是健全制度機制。研究制定了《派駐紀檢機構業務管理辦法》《一案雙查實施實則》等制度,將紀檢組長和鄉鎮紀委書記執紀審查工作納入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強化結果運用。
7、關于“干部因私出入境證件沒有按照規定實行集中管理”的問題的整改情況。制定《干部職工出國(境)證件管理辦法》,建立了干部因私出入(境)證件審批制度和證件登記保管制度,在2017年初建立領導干部廉政檔案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干部因私出入境證件沒有按照規定集中管理問題專項整治,對全縣領導干部持有因私出入境證件及有關信息進行了清理核查。加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抽查力度。通過核實目前未發現違紀違規問題。
(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8、關于“嚴肅查處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政府投資項目自查自糾、強化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工程項目專項治理。二是建立公開承諾制度。縣“四大班子”成員帶頭,縣級部門和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分別作出公開承諾,決不插手工程項目,決不利用手中權力和影響為親友經商謀利。三是制定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登記制度,完善舉報投訴受理制度,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實名通報公開曝光。四是嚴格核準建設項目招標方案,杜絕違法核準不招標和邀請招標,杜絕壓縮“暗箱操作”和人為干擾。
9、關于“扶貧惠民項目建設和資金‘一事一議’程序不規范,執行走樣”等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四項基金”宣傳周活動。于6月13日-6月14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四項基金宣傳周活動,發放宣傳資料4250余份,制作橫幅9個,展板3個。通過宣傳,有效提高了“四項基金”及各項惠民政策、扶貧政策的群眾知曉率。二是委托第三方機構(四川德建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9月1日至11月17日對2016年扶貧資金涉及的63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從中選取4個貧困村8個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同時對2017年扶貧資金涉及的32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三是嚴格執行《九龍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九龍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加大預算收支、專項資金等財政監督檢查力度。截止目前,對21個單位鄉鎮6個項目進行監督檢查,責令整改問題18個。四是加強了與金融機構之間的聯系,設置現金支取限額,避免了大額現金支出的再次發生。五是及時督促了各鄉鎮完善項目資料,確保了資料的規范和完整。
10、關于“工程項目、資源開發管理不規范,遺留問題多”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我縣項目管理文件,完善了《九龍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對項目管理各個環節進行責任細化,實行責任倒查,從制度管理上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二是開展城區堤防建設、河道突出問題的整治,采取業主自查、行業自查、聯合抽查多種開展形式,圍繞城區堤防建設、河道治理規劃及實施管理混亂等問題進行整改。三是出臺了《關于啟動5萬千瓦以下小水電工程后期扶持的意見》,于今年1月召開“5萬千瓦以下小水電工程后期扶持和惠民補助工作推進會”,與各企業簽定了資金兌付承諾書。整改期間,縣委政府領導帶領相關部門再次深入各水電開發企業催收惠民補助和后期扶持資金。目前已兌付了熱枯電站、房溝電站、龍源電站等等8座電站160人的惠民補助和后期扶持資金。
11、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滿意度測評低”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強化安排部署。先后召開縣委常委會3次,專題研究滿意度測評工作,縣委書記趙景強逢會必講滿意度測評。同時于2017年7月召開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滿意度測評工作推進會,印發《九龍縣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和相關要求。二是強化宣傳教育。在縣級領導對聯系點、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滿意度測評宣講的基礎上,縣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帶隊深入18個鄉鎮督導和調研。同時利用“廉政之窗”“九龍手機報”和“清廉九龍”平臺,大力宣傳黨風廉政建設評價工作。三是強化自測自評。委托“第三方專業測評機構”,對18個鄉鎮黨風廉政建設滿意度測評,縣紀委書記對第三方機構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末位和測評分起伏特別大的鄉鎮“一把手”進行約談。四是強化目標考核。將“黨風廉政建設評價工作”納入各鄉鎮各單位目標考核,在全縣目標考核中設立5分作為滿意度測評分。并實行聯系鄉鎮測評結果與聯系點縣級領導、聯系點單位年度目標考核掛鉤,形成人人有責的局面。
(三)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方面
12、關于“文山會海、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依然存在”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清理文山會海。認真落實《關于治理“文山會海”問題的規定》,再次對文件數量和文風、會議規模等提出了明確要求,通過嚴控發文形式、嚴控發文數量、嚴控會議規模規格。2017年全縣以縣委名義單獨發文和以縣委、縣政府名義聯合發文同比減少55%,以縣委辦單獨發文和以縣委辦、縣政府辦聯合發文同比減少29%。截止目前退回部門報擬縣委辦政府辦名義發文3件。在會議方面,能夠通過專題會協調的,不召開大會;能夠合并召開的,合并開會;相關文件已有明確具體部署的,不再召開會議安排。2017年召開的全縣性會議同比減少10%。二是開展鄉鎮“臨時辦公地點”清理整頓。責令涉及鄉鎮于11月30前全部撤除“臨時辦公地點”,杜絕“閉門造車”現象。
13、關于“市政建設方面”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了成都行建城市環衛服務有限公司,對縣城城區的環境衛生進行管理維護,切實改變了城市環境衛生面貌。二是制定了《九龍縣縣城建成區亂搭亂建專項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整治范圍、整治對象及整治方法和步驟。組建了工作組,對轄區的歷史違規建筑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目前,已排查163處,已依法拆除城區內的歷史違規建筑16處3200平方米,完成了單位部分的亂搭亂建拆除工作,下一步,將對縣城區摸排出的違規建筑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三是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落實季度督查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堅決遏制新增,及時整治消化存量,并長期堅持。四是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啟動《九龍城市總體規劃》調規工作,相關工作正有序推進。
14、關于“窗口部門沒有認真落實政務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和“一站式”服務有關規定”的問題的整改情況。結合“軟環境”集中整治工作,今年將便民中心、窗口單位作為行風、政風監督重點,納入第二輪巡察對象,認真開展整改工作。一是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優化”,全面梳理行政審批事項流程,精簡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組織修訂建設項目并聯審批辦法,審批環節減少為4個。二是將各類平臺按照集約、高效和便民的原則,完成了窗口首席授權工作,落實了授權窗口首席代表,切實做到“一站式”服務。三是制定并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規范,把部門窗口考核、窗口工作人員考核和激勵機制運行有機結合起來,形成規范、高效的管理機制。四是開展了優化政務環境專項治理行動,對全縣便民中心、窗口單位進行了多次明察暗訪,有效預防和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情況發生。
15、關于“部分鄉鎮干部工作作風不實,群眾辦事難、怨言多、意見大”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軟環境”專項整治和“雪域清風”行動,開展干部作風督查8次,下發通報6期。同時縣紀委分別以《紀律監察建議書》《監察建議書》的形式,書面責成主管部門對長期不在崗的環林局職工胡某等3名機關工勤和事業人員,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辦法》分別作出了相應處分。對公安局周某等3人在執法過程作風粗暴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二是拓寬舉報投訴渠道,發放《行政效能監察明白卡》11張,并責成相關單位限期整改。三是持續開展走基層活動,推動聯系服務群眾常態化,收集民情民意1430件,已辦結1031件。四是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改進干部作風工作,將2017年確定為作風轉變年。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改進干部作風規范干部管理的通知》,出臺《請銷假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干部管理考核工作。
16、關于“有的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巧立名目套取項目資金,單位行政經費和專項資金等用于請客送禮和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扎實開展違規套取項目資金、違規請客送禮或發放津補貼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我們重點解決執行上級政策搞變通的行為。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1件1人,違規公款購買土特產用于贈送問題1件2人,單位違規收費私設小金庫問題1件3人,分別給予黨紀處分。同時,我們結合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嚴明了財經紀律,切實做到四個“一律不準”。二是制定了《九龍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目標實現程度、資金使用效益等進行績效評價,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將績效評價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17、關于“有公車私用現象”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以“雪域清風”專項行動為載體,制定了《九龍縣公車私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上路設卡檢查4次,檢查車輛20余輛;抽查了13個鄉鎮和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情況,對17個單位公車使用情況進行了暗訪。二是拓寬信訪(舉報)渠道,設立并公開公車私用縣域內舉報電話3322792(縣紀委)、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12388,進一步強化群眾監督,使公車私用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時強化紀律責任監督、審查、追究工作。三是加大查處力度。對1名違反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占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公務用車的黨員領導干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8、關于“部分單位和鄉鎮沒有嚴格執行會計法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財務人員培訓。6月15日至6月22日,分別舉辦了九龍縣預算單位財務人員培訓班和九龍縣鄉鎮、村級財務人員培訓會,對360余人縣鄉村三級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二是加大財務檢查力度。從財政、審計等部門抽調專業人員對全縣各部門、各鄉鎮及部分村級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尤其在財務制度執行、內部制度備案、賬面定期檢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嚴格落實“三不直接分管”的規定,開展“領導代理財務”專項整治,責令涉及鄉鎮期限整改,并調整充實了86個預算單位財務人員。
19、關于“經暗訪有的單位不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深化“雪域清風”專項行動,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隨機抽查和電話督查相結合、交叉檢查和綜合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級黨組織執行上下班制度情況進行督查6次,點名通報9個單位16人,并通過“清廉九龍”微信平臺、縣電視臺進行曝光。對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嚴格的環林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約談。二是拓寬舉報渠道,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舉報。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
20、關于“領導班子在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決策依據少”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健全完善協商民主機制。認真落實縣委《關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制定完善相關運行制度機制,嚴格界定黨委會、行政辦公會、黨政聯席會議事決策范圍,明確工作請示匯報程序、醞釀溝通程序、決策執行程序。二是實行重大事項民主表決制。嚴格執行主要領導“三個不直接分管”、重大決策全程紀實、決策反對意見實時記錄、決策失誤免責追責等制度,健全領導分工負責制,明確責權分工,健全集體領導。三是落實領導分工負責制。根據日常掌握縣級部門班子運行情況,及時對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分家方面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意見,并對各單位健全領導分工負責制進行督促指導。
21、關于“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工作程序,提出干部選拔任用具體要求,凡未進行事前溝通或未報送書面請示,未經縣委組織部審查、未征求分管領導意見、縣委主要領導審定的事項,不安排推薦考察、不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二是嚴格按照“三定”方案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的機構設置、機構規格和領導職數為依據,嚴格按規定配備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不得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三是堅持圍繞全縣科學發展和工作需要選用干部,優先提拔使用在全縣重點工作和重大項目建設中克難攻堅、業績突出的干部,格外關心照顧長期扎根鄉鎮、埋頭苦干、表現優秀的鄉鎮干部,大膽選拔使用思想品德好、學歷層次高、發展潛力大的業務骨干和優秀年輕干部,統籌考慮女干部、黨外干部的選拔使用。
22、關于“違反村級換屆紀律”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大查處力度。查處煙袋鎮毛菇廠村拉票賄選問題1件,對煙袋鎮黨委書記、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第一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毛菇廠村支部書記、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直接責任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3名分管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領導干部進行約談。二是開展警示教育。組織觀看《南充拉票賄選》、《破壞選舉案》等專題片,加大典型案件通報曝光力度,形成警示效應。三是制定《三個嚴禁、二十一個不準》換屆紀律規定,明確“四個必須調整、五個堅決不用”要求,加大審查力度。
23、關于“干部調配管理方面”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干部檔案數字化建設工作,組織人員強化了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力度,加大了對干部檔案審核中遺留的問題進行重點清理認定工作。二是認真執行報告程序,確保應報事項不漏項。整改期間,無應報未報、突擊提拔、違規破格提拔等問題出現。三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少數交流不及時的干部,將結合監察體制改革工作進行整改。
24、關于“部分干部職工有在編不在崗、吃空餉情況的現象”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開展“在編不在崗”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經過半個月時間集中清理。目前清理出“在編不在崗”對象10人,對5名因病不能返崗上班的干部執行了病假工資,對4名不能及時返崗上班且符合退休條件的干部辦理了退休手續, 對1名不符合辦理退休的人員且不能返崗上班的干部辦理了辭職手續。
(五)其他方面
25、關于“惠農扶貧方面”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開展精準識別核查甄別工作,排查出73戶清退的貧困戶享受了小額信用貸款,參照州內其他縣(市)做法,由縣財政解決了73戶小額信貸貼息49.6萬元。二是召開的九龍縣第一、二次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會,對1032.07萬元易地扶貧搬遷長期低息貸款資金進行整合。整合資金532.07萬元用于朵洛鄉幺兒山村(貧困村)5.2公里通村硬化路、豆石坪150米防洪堤建設和4戶非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搬遷;整合資金450萬元用于子耳鄉銀廠灣村(貧困村)25公里通組和聯戶路的硬化;整合資金50萬元用于三埡鄉郎呷村(貧困村)爾西安置點硬化及附屬工程和文化墻建設。目前三埡鄉郎呷村爾西安置點硬化及附屬工程和文化墻建設已經完工,4戶搬遷戶建設任務已完成2戶,幺兒山村通村硬化路、豆石坪防洪堤、子耳鄉銀廠灣村通組和聯戶路的硬化正在有序推進。三是設立分險基金595萬元,按照每戶2-5萬的標準,實現63個村小額貸款全覆蓋,目前共撬動小額信貸資金6069萬元,覆蓋貧困戶1233戶。設立教育、衛生救助基金各500萬元,目前衛生救助基金使用82.1萬元,覆蓋貧困人口510人,教育救助基金使用16.97萬元,覆蓋貧困學生104人。下達19個貧困村農業產業周轉金950萬元(上級資金每村15萬元,縣財政配套每村35萬元),目前通過入股村集體經濟和貧困戶借貸等方式,已使用670萬元。設立農業產業發展專項基金1060萬元。目前已向5家合作社社發放產業貸款570萬元。
26、關于“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責任。成立了九龍縣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出臺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制發《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為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大執法力度。于11月1日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了全縣的水電開發企業和通村公路建設項目。此次檢查共涉及用人單位103個4644人,其中:勞務派遣單位3戶52人,水電開發27戶1109人,礦山企業12戶2116人,建筑工地9戶213人,餐飲業46戶121人,公路建設6戶 1033人。續簽補簽勞動合同2123人次,督促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92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179人260余萬元,現場解決工傷賠付糾紛6起,涉及賠付金額100余萬元。并對4家用人單位下發了《責令改正決定書》。拖欠投訴案件與往年同期相比減少25%。三是嚴格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新開工、改擴建項目工資保證金做到應收盡收,防止新的拖欠發生。追收3戶用人單位工資保證金80余萬元,截止目前,保證金賬戶余額達1000余萬元。
27、關于“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問題的整改情況。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向黨員干部發送廉政短信。及時將《甘孜州進一步規范公務活動的有關規定(試行)》和《甘孜州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的規定(試行)》傳達到所有干部職工。開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查處子耳鄉銀廠灣村支部書記挪用村民公益林管護資金發放補貼問題、村委會主任違規挪用村民公益林管護資金私借他人的問題1件2人,分別給予黨紀處分。同時印發《2017年1至8月執紀審查情況通報》,加大對典型案件通報曝光力度,形成強大聲勢。
(六)巡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辦理情況
州委第二巡察組轉交辦6件信訪件。截至目前,已辦結6件,辦結率100%。轉立案2件3人,給予黨紀處分3人,約談3人。
三、保持堅強政治定力,緊抓不懈,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引向深入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離州委、州委巡察組要求和群眾期盼還有差距。下一步,我們將嚴格對照巡察反饋意見,緊緊盯住整改重點,繼續抓好整改工作,著力在推動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上下功夫。
(一)進一步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堅持把抓好黨建工作作為根本政治責任和中心工作一同謀劃、一起部署、一并考核,全力把各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深、抓實、抓細,進一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加強對黨委(黨組)書記的黨建工作考核,完善黨建工作聯述聯評聯考制度。對管黨不嚴、治黨不力的,及時約談、誡勉和通報,全力把管黨治黨責任壓緊壓實,推動形成重黨建、抓黨建、強黨建的濃厚氛圍 。
(二)進一步抓好后續整改工作。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察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不斷鞏固擴大成果、防止反彈。對目前正在推進的整改任務,不松手、不減壓,直至見到成效,對需要長期整改的任務,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三)進一步加大腐敗案件查處力度。堅持腐敗沒有“特區”、反腐沒有“禁區”,堅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特別是對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我行我素、依然故我、頂風違紀的,對州委巡察組反饋的突出問題和移交的問題線索,對發生在各個領域的違法違紀案件,堅決嚴查徹辦、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四)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縣作風建設規定。繼續推進“雪域清風”行動和“軟環境”專項治理,嚴厲查處“四風”頂風違紀案件。深入開展“走基層”活動,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加大執紀監督、公開曝光和懲戒問責力度,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使作風建設落地生根、成為新常態。
(五)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堅持關口前移、標本兼治,健全完善符合九龍實際的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以剛性的制度約束和嚴格的制度執行,確保用制度管人、管權、管錢、管物、管事,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總之,我縣將把巡察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重要契機,以整改促改革、促發展、促穩定,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為建設經濟發展、生態文明、和諧幸福新九龍提供政治保障、組織保障和作風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人: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委員會主任李瓊
聯系電話:1379578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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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6—12388
郵政地址:甘孜州九龍縣委紀委(九龍縣團結下街9號)郵編62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