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21年11月11日
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要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傳播平臺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
●嚴查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以及利用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的行為
●將校外培訓機構廣告活動情況作為對其相關資質管理的重要內容
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 趙文君)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資委、廣電總局近日研究出臺《關于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就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嚴格落實有關政策文件要求,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要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校外培訓廣告開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絕增量。
通知要求,組織傳播平臺自查,加大監管力度。要求相關傳播平臺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要加大校園內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力度,嚴厲查處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以及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的行為。要暢通舉報投訴途徑、加大線索梳理和廣告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
通知提出,強化廣告管控與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管理的協同。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的范圍。對于違反政策規定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大對其日常監管力度和隨機抽查頻次。要將校外培訓機構廣告活動情況作為對其相關資質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于多次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或者發布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情節惡劣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據統計,自中央“雙減”文件印發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大校外培訓虛假違法廣告查處力度,在全國組織開展“呵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教育培訓類廣告清理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共查辦相關違法廣告案件1570件,處罰金額30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