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20年09月24日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農”的要求,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城鄉分配格局,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明確,要以堅持優先保障、務求實效,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統籌使用、規范管理為工作原則,從“十四五”第一年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