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 2018年01月15日
本網訊(記者 陳婷)省委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監督形式、工作程序、工作機制等作出明確和規范。
共有八方面內容被納入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黨和國家大政方針貫徹執行情況,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舉措、重要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城鄉建設總體規劃落實情況,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重大產業項目、重要民生工程及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規劃和實施情況;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解決落實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加強作風建設、密切聯系群眾、開展反腐倡廉等情況;政協提案、建議案、政協年度協商計劃協商成果、民主監督重要報告和其他重要意見建議辦理情況;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貫徹統一戰線方針政策、遵守政協章程、執行政協決議情況;黨委交辦的其他監督事項。
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會議監督、視察監督、提案監督、專項監督、社情民意信息監督、特約監督員監督和其他形式監督?!兑庖姟诽貏e提出,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調查、檢查、考核、評估和聽證等活動,應視情況吸收政協委員參加;要充分利用新媒體新技術,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民主監督方式方法。
我省還將建立監督意見的辦理、反饋、跟蹤督辦制度?!兑庖姟分赋?,對于政協會議監督意見報告、視察監督報告、專項監督報告等,黨委、政府應專題研究,或交有關部門辦理;政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及其他形式中的監督性意見,按規定程序辦理;督查部門要加強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意見辦理情況的督查,納入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