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22年03月17日
本網訊 近日,得榮縣人民法院秉持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相結合的理念,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既彰顯執行力度,又傳遞司法溫度。
案情回顧
2019年被告洛某承包教育園區足球壩工程,向原告西某購買了石子和沙子,并口頭約定在當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材料款,但被告一直不予償還,原告無奈訴至得榮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被告洛某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欠款195180元,并承擔訴訟費1051元。到期后,洛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西某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得榮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經過
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迅速對被執行人洛某名下銀行賬戶采取凍結措施,并將被執行人洛某傳喚至法院,向其送達凍結裁定書,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被司法拘留、納入失信名單等嚴重后果。洛某提供了自己在某單位有未撥付工程款的財產線索,執行干警立即前往該單位調查,經核實,該筆未撥付的工程款實際上并不屬于被執行人洛某,經多方依法調查后也未發現其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
洛某表示自己做生意失敗導致生活困難,確實無法一次性還清,但會想辦法籌錢盡快還款。出于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以及與申請執行人進一步溝通,執行法官約見雙方當事人,積極引導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友好協商。在法官的溫情調解下,被執行人洛某主動履行了經多方籌措而來的50000元還款義務,并表示剩余款項一定分期返還,申請執行人西某也體諒其現狀,同意分期履行,減輕其生活壓力,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執行法官解除對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該案順利執結。
得榮法院立足實際,不斷提升執行效能,加大案件執行力度的同時,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充分考慮各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彰顯了執行司法溫度。
得榮法院 格桑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