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8月12日
本網訊 今年以來,九龍縣堅持三項學法制度,切實提高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水平,鞏固基層執政水平,全面抓好依法治縣工作。
堅持推行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在每次召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前選學一部或一章法律法規,緊抓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首先帶頭學、用心學,以不斷提高自身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縣域改革、推動經濟發展、增強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帶頭爭做全縣學法尚法的模范。
堅持縣委中心組(擴大)會會前學法制度。縣委、縣政府領導在帶頭學的同時高度重視部門、鄉鎮“一把手”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的提升,縣委有針對性地聘請一些法學專家、教授在縣委中心組(擴大)會上授課,逐步提高部門、鄉鎮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堅持凡是涉及民生、廣大受眾利益、權利義務的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出臺前的合法性審查制度。明確全縣所有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必須先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決策草案、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務會討論、縣委常委會研究,切實將法治放在首位、踐行在具體工作中,同步推進了依法治縣、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工作。
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