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4月20日
本網訊 近日,丹巴縣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發揮司法能動作用,快速調處7起涉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糾紛,助力復耕復種。
2020年3月20日,丹巴縣中路鄉罕額依村村民格絨二西領著7戶村民來到丹巴縣法院半扇門法庭,反映一家重慶的旅游開發公司和重慶籍老板萬某某于2019年3月份承租格絨二西位于中路鄉罕額依村的房屋和土地用于打造鄉村旅游酒店和旅游度假區,并委托格絨二西代為流轉租賃房屋周邊的土地,由格絨二西將周圍7戶村民的土地流轉后再租賃給旅游公司和萬某某。協議約定,土地租賃期限為30年。但在2019年下半年,這家旅游公司和老板萬某某卻突然“失蹤”。眼瞅著2020年土地租金沒人給,自家地里長滿了荒草,7戶村民與格絨二西發生了激烈爭執,但由于簽訂有30年的土地流轉協議,村民也不敢擅自騰地復耕。
半扇門法庭庭長了解土地糾紛的詳細情況,向分管副院長匯報后,賡即到現場實地查看情況,并聯系中路鄉人民調解委員會,一方面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形式調處格絨二西與7戶村民的土地流轉租賃糾紛,即雙方達成調解后簽署人民調解協議書,待播種結束再到縣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調解書效力;另一方面引導格絨二西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與重慶旅游開發公司和重慶籍老板萬某某的房屋、土地租賃糾紛。通過調解,格絨二西與7戶村民解除了土地流轉協議,當即支付了每戶村民欠付租金、土地復墾費600元。至此,7起涉土地糾紛得到妥善化解,村民當即騰地復耕復種。
疫情發生以來,丹巴縣法院依托轄區3個派出法庭、駐村工作隊和支部共建法律顧問,把司法護航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作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推動矛盾糾紛協同治理、多元化解,及時處理疫情期間涉農涉地糾紛,全力護航復耕復產。
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