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05月23日
本網訊 近日,理塘縣法院受理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
原告次某在某園區務工,當天因牦牛闖入施工園區,在驅趕牦牛的過程中被正在園區施工的被告彭某某操縱的機械弄傷,導致下肢受傷無法行走。經雅安雅正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次某為五級傷殘。
考慮到原告次某遠在鄉下且無法行走,該院切實踐行司法為民服務宗旨,保障和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在送達文書的過程中,原告表示,法院工作人員冒著惡劣的天氣親自到家中送達訴訟文書、釋法明理的舉動,讓他的內心感到無比溫暖。工作人員把文書中的權利義務翻譯為藏語,為原告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講解。原告請求由其兒子為其代理后期訴訟事宜,對此工作人員當場幫助原告填寫了授權委托書。臨走時,原告一家人為該院司法為民服務群眾的貼心舉動豎起了大姆指。
據悉,當日工作人員還為一樁離婚糾紛案中已上山挖蟲草的被告送達了文書,便利了當事人,讓司法服務更有溫度。 四郎正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