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05月21日
州委編辦為基層一線紓困解難
本網訊 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以來,州委編辦牢牢把握黨史學習教育活動的重要內涵和實踐意義,堅持把學黨史與履行機構編制工作職責使命結合起來、悟思想與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路結合起來、辦實事與深化基層管理體制改革結合起來,堅持做到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以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切實為基層一線紓困解難。
堅持黨的統領,優化機構設置。以我州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為著力點,以鄉鎮機構改革為主攻點,制定《甘孜州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統一設置黨建、綜合行政執法、社會事務3個綜合辦事機構,規范鄉鎮應急、生態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寺廟管理等機構設置;統一設置鄉鎮綜合服務站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在機構限額內允許鄉鎮因地制宜設置農民工服務、綜合治理、文化旅游服務等機構,構建起“2+N”的設置模式,賦予了鄉鎮更多的靈活性;為鄉鎮黨委加強黨的建設、鄉村治理、協調各方的統籌能力提供了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增強了鄉鎮“抓黨建、抓發展、抓治理、抓服務”的能力水平。
圍繞便民利民,做好擴權賦能。聚焦群眾、基層反映的體制機制背后的民生領域問題,堅持科學放權、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著力解決群眾“辦理難、辦理慢、辦理繁”問題,基層治理“看的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問題。州、縣(市)統一設置綜合行政執法局和行政審批局,鄉鎮統一設置綜合行政執法辦事機構,穩妥推進綜合執法和行政審批擬相對集中行政權力賦權工作,確定州綜合執法和行政審批部門擬相對集中行政權力事項545項、行政許可事項81項。針對縣鄉界面不清、權責不清、配合不夠等問題,開展梳理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和鄉鎮街道法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明晰縣鄉工作界面清單;梳理形成《甘孜州鄉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指導目錄(2020年本)》,明確鄉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114項,切實解決基層“責任大、權力小”的問題。
堅持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明確基層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派出機構繼續實行派駐,管理體制維持不變;明確派駐機構人員由鄉鎮統一管理,績效考核人事考評等事項納入所在鄉鎮一并實施,主要負責同志任免要書面征求鄉鎮黨委同意機制體系,有效解決了派駐機構“懸空”、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堅持實施深度貧困縣省屬人才專項工程,通過內部挖潛調劑,積極指導縣(市)落實人才專項事業編制181名;推行“崗編適度分離”機制,支持引導全州3000多名人才流向基層一線,充實基層一線鄉村工作力量;聚焦森林防滅火體制機制專項政治工作,為基層補充行政編制47名。結合全州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工作,挖潛調劑848名各類編制充實到鄉鎮;按照鄉鎮地域、社會、經濟和發展需求,在全州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中撤銷鄉鎮片區工委25個,內部挖潛168名行政編制充實到鄉鎮,有效緩解了鄉鎮力量不足的問題,切實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等工作,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機構編制資源保障。
州委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