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12月03日
◎爐霍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丹達瓦
近年來,爐霍縣總結推廣“楓橋經驗”,堅持“黨政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群眾自治”原則,探索矛盾不上交的機制和辦法,全力將矛盾化解在源頭,問題解決在基層,盡最大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縣終結”,力促社會和諧穩定。
以源頭治理為關鍵,常態化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注重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以“七五普法”為載體,通過“法律七進”“以案釋法”等方式,讓群眾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導農牧民群眾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注重加強摸排力度,除鄉(鎮)、村主導開展日常排查外,利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專項排查形式,充分發揮出各級調解員、網格員及職能部門作用,對重點領域、重點時段、重點人群進行拉網式排查,確保排查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以強基固本為依托,專業化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健全建強調解組織,在已建立的村、鄉、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強力推進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及疑難矛盾糾紛行業性、專業性的調解組織。結合藏區實際,建立起“三山一界”、蟲草采挖糾紛等各類“流動調解室”,實現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通過加大對調解員的政策、法律和技能培訓,提升調解員依法調解能力,提高服務水平,逐步引導調解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建立矛盾糾紛預防應急調解機制,大力推行“三三制”“隨手調”等調解工作模式,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早排查、早研判、早化解”。
以聯動融合為引擎,多元化促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聚焦重點、熱點領域和重點突出矛盾糾紛,因地制宜,強化政府職能部門主導,加強信訪、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門與各調解組織之間的銜接協作,建立聯席會商、專業咨詢、應急處置、聯動化解、經費保障、考評督導等機制,實現“三大調解”整體聯動、無縫銜接,助推多元化解,為藏區社會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
2016年以來,爐霍縣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427起,成功化解406起,調解成功率達95%以上,特別是將“8·01”系列案件等4起省州掛牌督辦案件成功化解,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是“楓橋經驗”在爐霍縣實踐成果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