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12月13日
本網訊(縣委中心報道組)為進一步規范財政涉農資金管理,提高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的規范性、精準性和有效性,近日,新龍縣出臺《新龍縣統籌整合涉農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了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的各項內容。
明確統籌整合使用原則。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目標,將中央、省、州、縣財政安排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資金統籌整合,集中投放使用。統籌整合原則,堅持以脫貧攻堅規劃為引領,圍繞貧困縣“摘帽”、貧困村“銷號”、貧困人口穩定脫貧目標任務,以預算編制為平臺,重點扶貧項目為載體,集中資金、精準投入,嚴格資金使用,實現“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充分發揮涉農資金的積聚優勢和整合效應。
嚴格界定整合范圍用途。將中央、省、州、縣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用于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產業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促進使農村經濟社會協調持續發展。
明確項目申報撥付程序。圍繞脫貧攻堅目標,對標對表按項目類別,按照精準的原則,對接資金和項目,開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編制年度財政涉農資金整合方案,明確年度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分配使用等各項具體要求,嚴格申報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