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12月13日
我州大力實施農牧區“百鄉筑堡壘·千村創和諧”黨建先鋒工程
■姜久勇 陳蓉
近年來,我州堅持以夯實黨在農牧區的執政根基為目標,以實施“百鄉筑堡壘·千村創和諧”黨建先鋒工程為抓手,大膽創新,夯基壘臺,把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推動了基層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開創了全州農牧區基層黨建工作嶄新局面。
創新黨建責任機制
著力破解“責任虛化”難題
建立州縣鄉三級黨建領導小組季度會議制度,州縣鄉黨委書記每季度親自專題研究一批黨建熱難點問題,聽取1次黨建工作專題報告,安排部署1次下季度黨建工作。推行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制度,將黨建工作任務季初具體化,分別開出責任清單,明確責任人員和完成時限,季末對單交賬,年底述職交賬。實行黨建工作巡回督導制度,州縣分別成立黨建工作督導組,設立黨建工作督導員,每季度對照責任清單進行巡回督導,發現問題全州通報并發點球整改,對基層反映的重難點問題,提交州縣委黨建領導小組例會研究解決,從制度層面解決了黨建工作“誰來抓、抓什么、怎么抓”的問題,構建起全域常態落實黨建責任制度機制。
創新黨員發展模式
著力破解“量少質弱”難題
創新“5+1”發展機制和“3512”發展模式,把政治可靠作為黨員發展的首要條件,積極穩妥對發展黨員數量和結構進行調控,著力破解個別村多年不發展黨員或發展家族、坨坨黨員等問題,逐步優化農牧民黨員結構,到2020年農牧民黨員在農牧民中的比例達到8%。制定《甘孜州界定和處置共產黨員政治上“兩面人”辦法》,結合年度民主評議黨員,積極穩妥推進不合格黨員處置,近3年處置不合格黨員56名,不斷增強農牧民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增強黨員教育管理針對性和有效性。結合農牧民黨員流動分散實際,創辦“帳篷夜?!?,以草原課堂、馬背課堂流動式深入邊遠村寨、草原牧場、蟲草松茸采挖區開展培訓。開展無職黨員設崗定責,設置結對扶貧、政策宣講、環境保護等崗位13類,37168名黨員主動領崗并發揮積極作用。實施“雙培雙帶”計劃,結合黨員精準扶貧示范工程,近3年將7369名黨員和村組干部培養成致富能手,把4617名致富帶頭人培養成了黨員或村組干部,不斷增強黨員隊伍的先進性。
創新干部選育機制
著力破解“能人缺乏”難題
州委鮮明村干部選任必須政治絕對可靠、處事公道正派、尊法守法遵紀、脫貧致富能力突出、貫徹執行能力強、黨員群眾公認“六條標準”,創新推行“四問三審雙承諾一宣誓”換屆選舉模式,結合從上級機關干部中下派一批、從大學生村干部中啟用一批、從外出務工優秀人才中回引一批、第一書記兼任一批的“四個一批”辦法拓展選任渠道,選優配強了2734名村黨支部書記,優化了干部隊伍結構,初中及以上學歷增加21%,平均年齡下降3.1歲。開展村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將全州劃分東、南、北3個片區,結合農區、牧區、半農半牧區生產生活實際,圍繞“法制紀律、脫貧奔康、群眾工作能力”三大主題,按照“3+X”設置課程,采取課堂教學和現場觀摩、專家講授與學員交流相結合的方式,依托州內外優質教學資源,今年州級舉辦示范培訓班9期,培訓村支部書記1000余人次,各縣舉辦村干部培訓班82期,培訓村干部5000余人次。創新村干部管理模式,推行村干部公務員化績效管理,按照“70%基本補貼+30%績效補貼”方式,打破“干多干少照樣拿補貼”陳規,制定不合格村干部動態調整退出機制,打破“一選干三年”的任職時間限定,暢通不合格村干部出口,提高干部隊伍質量,充分調動干事創業激情。
創新組織晉級模式
著力破解“軟弱渙散”難題
開展基層黨組織評星晉級整頓提升活動,推行“四評兩公示”方式(采取基層組織自評、上級黨組織初評,縣委黨建領導小組復評,縣委常委會終評和公示自評結果、終評結果),2017年,評定先進鄉村734個、一般鄉村1964個、后進鄉村297個,采取“5+1”模式駐鄉駐村整頓,對標突出問題,“一鄉一案”“一村一策”制定整改方案,補齊問題短板,促進提檔升級。深入實施“城鄉結對共建”行動,建立績效捆綁考核機制,州縣鄉機關黨支部與2734個村黨支部實現結對全覆蓋,選派2610名機關黨員干部擔任結對村第一書記,簽訂共建責任書,開展組織聯建、黨員聯管、活動聯辦、人才聯育、資源聯用、產業聯促、治理聯抓,幫助結對村制定一個好規劃、建好一支好隊伍、健全一套好制度、營造一個好環境,推動機關優勢黨建資源向農牧區流動,促進城鄉基層黨建均衡發展。實施黨建先鋒示范工程,3年打造100個“紅旗示范堡壘鄉鎮”、1000個“紅旗示范和諧村”,示范帶動全州鄉村組織建設整體提升,構建起了甘孜藏區“千里黨建示范帶”。
創新黨建投入機制
著力破解“保障弱化”難題
增強黨建工作力量,配齊配強黨務干部隊伍,每個縣(市)委組織部專職從事黨建工作的人員在5人及以上(1名黨建辦主任,1名專職副主任,3名及以上黨務干事),每個鄉鎮黨委專職從事黨建工作的人員在3人及以上(1名抓黨建工作的副書記,1名專職組織員,1名以上黨務干事),讓黨建工作有足夠力量抓落實。加大黨建經費投入力度,制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基層基礎保障的通知》,州縣財政分級預算落實黨建工作專項經費,落實保障11萬元/年的基層組織活動和公共服務運行經費,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收入狀況和工作需要適當增加調整,全額保障村干部工作補助并購買養老保險和意外保險,足額保障村干部各項培訓經費。規范化建設村級活動場所,統一規范標識標牌,健全完善活動陣地管理使用辦法,把村級活動陣地打造成集村“兩委”活動陣地和便民服務中心、教育培訓中心、文化體育中心、衛生計生中心、綜治調解中心、農家購物中心為一體的“1+6”村級公共服務活動中心,建成1000個村級標準化活動陣地。
創新鄉村治理體系
著力破解“基礎不牢”難題
健全鄉村治理體系,建立起以村級黨組織為核心、其他村級組織為補充的“一核多元、共同治理”治理體系,在村級黨組織的領導下分工承擔社會治理任務。健全鄉村運行機制,制發《鄉鎮黨委工作運行規則》《鄉鎮干部職工管理辦法》和《村級組織運行規則》,明確鄉村18項職能職責、26項工作制度、8項獎懲措施,促進鄉村運行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機制,動員全州黨員干部全覆蓋全天候排查矛盾糾紛、綜合施策解決,大力開展法律“七進”活動,制定務實管用、易記易懂的村規民約、院壩公約,構建以法治村、以約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結合的新型治理格局,逐步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秩序。深入開展“村霸”問題摸排,對“村霸”和宗族家族惡勢力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對“四股勢力”干擾破壞基層組織建設、打擊報復黨員干部的行為進行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