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4年01月05日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草原火災,全力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草原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了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
命令明確,2024年全省草原防火期為1月1日至5月31日。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轄區實際,延長草原防火期,并向社會公布。
根據命令,草原防火期內,出現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極高草原火險區、高草原火險區以及一旦發生草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區域劃為草原防火管制區。規定管制期限,適時發布禁火令,明確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和禁火措施,向社會公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命令還就草原防火期內嚴格野外火源管控作出相關規定。
據川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