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21年06月04日
●中央層面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國范圍內直接取消審批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其余事項采取下放審批權限、精簡條件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等優化審批服務的措施
●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今年7月1日起,我國將在全國范圍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熊茂平3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證照分離”改革看似“小切口”,卻帶來了政府職能轉變的“大成效”,將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便利送給企業,把事中事后監管的挑戰留給政府。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貿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中央層面設定的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國范圍內直接取消審批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其余事項采取下放審批權限、精簡條件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等優化審批服務的措施;在自貿試驗區增加試點直接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40項,自貿試驗區所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其他區域參照執行。同時,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在權限范圍內決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確定改革方式。
《通知》提出,要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負責人趙龍飛表示,以更大的力度實施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將在外資外貿、農業、工程建設、制造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