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0年12月02日
事情誰來做?資金由誰出?
本網訊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四川省科技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于12月1日起施行。
此次改革目的是要形成完整規范、分工合理、高效協同的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與市縣財政關系。簡單來說,這份《方案》重新明確了省與市縣在科技領域的工作中,事情誰來做,資金由誰出的問題。
《方案》明確,在基礎研究領域,聚焦我省發展戰略目標和整體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基礎研究,由省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市縣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根據相關規劃等自主設立的基礎研究,由市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對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目標,根據科技前沿發展、全省發展戰略需求和產業創新需要建設的省級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平臺),財政負擔資金由省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在川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平臺)由省財政統籌給予支持。對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中國西部(成都)科學城、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科技創新中心、中國(綿陽)科技城、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省級高新區、國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國省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省級創新型城市(縣、市)、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等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財政負擔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省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統籌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