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0年04月13日
補助標準原則上高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于70元,中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低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
本網訊(記者 袁婧)4月10日,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印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通過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補助、做好職業傷害保障、切實改善防護條件等具體舉措對疫情防控一線社區(村)工作者開展關心關愛。
方案明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響應期間,在落實好城鄉社區(村)工作者現有報酬保障政策基礎上,各地可對其給予適當工作補助。按照“分區分級分任務分時段”原則,考慮實際參與天數、任務輕重程度、接觸風險高低,結合公共衛生事件響應等級對應時段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補助標準。原則上高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于70元,中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低風險地區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
方案要求做好職業傷害保障。一線社區(村)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事故傷害或患病,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認定情形的,應依法認定為工傷。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對因履行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社區(村)工作者,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