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20年02月08日
今(7)日,甘孜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通知,規定即日起對州域內所有人員和車輛出入封閉式管理區域實行臨時管制,均憑證通行,并公布了通行證制作發放方式。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對城鄉居民出入封閉式管理區域 實行臨時通行管制的通知
(一)人員和車輛出入通行證的制作發放主體應抓緊設計、優化方案,將證件及時制作發放到位。出入通行證由發證單位加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甘孜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各縣(市)應急指揮部,州級各部門,省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州屬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全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防止和遏制疫情傳播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甘孜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5號)》(以下簡稱《公告》),自即日起,州域內所有人員和車輛出入封閉式管理區域實行臨時管制,均憑證通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ー、實施時間
自即日起施行,解除管制時間另行通知。
二、實施對象
州域內所有城鄉居民及臨時入境人員。
三、實施范圍
《公告》所列實行封閉式管理的區域,包括所有村組、社區(小區),寺廟、機關企事業單位等。
四、人員通行證的制作發放
(一)城鄉居民。城鄉居民通行證,由所轄鄉鎮、街道制作,村組、社區和小區(物業管理)等屬地管理主體按戶統一發放。
(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證件由所在單位制作發放。
(三)現場工作人員。村組、社區、物業等現場工作人員出入證由各縣(市)確定證件制作發放主體。
五、車輛進出證件的制作發放其證件制作發放參照第四款執行。
六、工作要求
(二)封閉式管理區域必須嚴控人員和車輛進出,確需進出的人員必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和通行證,并通過體溫檢測、審批同意方可進出。為減少人員流動,村組要加強生活物資采購的統籌。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進出的,按《公告》執行。
(三)屬地管理者及現場工作人員須每天對轄區進行全員篩查、體溫檢測、登記備案、建立臺賬;對進出封閉式管理區域的車輛,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建立登記臺賬。人員和車輛進出及人員健康篩查情況應每天上報。
(四)各縣(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屬地管理者及現場工作人員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熱情做好服務管理工作,贏得轄區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凝聚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合力。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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