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2月07日
(第5號)
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蔓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良好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I級響應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州域內所有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州出臺的疫情防控規定。
二、所有人員一律不串門、不集聚,盡量不外出,確需外出的必須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可疑癥狀的,必須佩戴口罩立即就地就近就診并向所在村組(社區)、單位報告。倡導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必需物資。
三、所有進州、返州人員,必須在一小時內主動向居(暫)住地村組(社區)或所在單位如實報告近14天旅居史,并接受體溫檢測。對不主動如實申報和拒絕接受體溫檢測、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從嚴追責。
四、所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醫學觀察(含居家隔離)對象一律不得離開醫院和隔離場所,實行“硬管控”,生活必需物資可委托他人代購。脫離管控的,一律依法從嚴追責。
五、所有村組、社區必須落實屬地管理要求,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聯系到戶,組織轄區所有單位和人員參與群防群控,停止聚集聚餐活動,加強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定期全面開展預防性消毒,將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投放到指定地點。
六、所有村組實行封閉式管理,每天進行全員篩查、體溫檢測、登記備案、建立臺賬并及時上報。必須嚴控人員和車輛進出,確需進出的人員必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并通過體溫檢測、村組負責人批準備案。
七、所有居民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落實社區管小區、小區(物業)管居民要求,每天進行全員篩查、體溫檢測、登記備案、建立臺賬并及時上報。無物業管理的小區(樓棟)一律由社區管理。必須嚴控人員和車輛進出,確需進出的人員必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并接受管理人員體溫檢測、登記備案。
八、所有宗教活動場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暫停對外開放,禁止舉辦集體宗教活動,禁止任何形式的聚集念經。寺管會必須落實群防群控要求,每天進行全員篩查、體溫檢測、登記備案、建立臺賬并及時上報。所有僧尼不得串門、不得外出,不得到群眾家中念經。
九、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必須對返崗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管理臺賬,并向所在社區(村組)報備,對確認無可疑癥狀的準予返崗工作。單位食堂必須規范管理,實行分散就餐。
十、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經批準營業的公共場所中央空調一律關停。商場、超市、賓館、飯店、農貿市場、公共客運、個體商戶等市場經營主體必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每天開展預防性消毒工作,從業和進入人員一律佩戴口罩、檢測體溫、備案登記。藥店、診所、村衛生室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必須實名制登記,并每日上報轄區疾控部門,對近14天有重點疫區旅居史的立即上報??爝f、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十一、車站、機場和交通檢疫站點實行進出人員全覆蓋體溫檢測和登記備案制度,對體溫異常人員立即采取就地就近隔離觀察。對拒絕配合的,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對妨害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十二、廣大黨員、干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嚴格管好家人和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終止日期另行公告。
甘孜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