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9年08月06日
明年底實現有條件搬遷家庭至少1人就業
本網訊(侯沖)為確保易地扶貧搬遷群眾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7月29日,省脫貧攻堅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力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到2020年底實現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搬遷貧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
為讓群眾搬遷之后能有致富門路,《意見》提出,支持搬遷任務重、安置區后續產業集中的市縣創建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把符合條件的搬遷戶優先納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幫助搬遷戶掌握1到2項實用技術;支持郵政、供銷合作社等在有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建立服務網點,逐步建成“縣有服務中心、鄉有服務站、村有服務點”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
增加就業技能培訓,也是搬遷群眾增收的重要渠道。我省將積極組織搬遷群眾參加就業技能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民族特色手工藝培訓、語言和引導性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等5大類培訓。
扶貧小車間,脫貧大舞臺。我省鼓勵和支持勞動密集型企業、新型經營主體在有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建設就業扶貧車間;同時,還將進一步開發護林綠化、保護地管理、地質災害監測等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易地搬遷貧困群眾。
對于因殘、因病、缺勞力等特殊困難搬遷群眾,織牢政策兜底網絡。《意見》明確,對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含已脫貧)中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按月發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搬遷貧困人口在安置地縣域內醫療機構住院,先診療后付費等。
易地扶貧搬遷并非選址建新房這么簡單,相關硬件設施和公共服務也必須跟上。《意見》提出,切實改善學位、床位等基本辦學條件,確保搬遷群眾子女應讀盡讀;按標準配置醫療設備和醫護人員,滿足搬遷群眾就近就醫服務需求;做好搬遷戶戶籍遷移、居住登記等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特別提到“加強基層組織,規范社區管理”。“這是容易被忽視卻十分重要的一點。”省脫貧攻堅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搬遷群眾面對陌生的環境,難免在心理上有不適應,這時就需要提高社區服務能力,讓群眾不僅能夠“住下來”,更能“安下心”。
對此,《意見》提出,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以居民為主體、社會各方共同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區治理機制,積極引導搬遷群眾參與社區治理,增強搬遷群眾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能力,形成新的社區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