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03月04日
(2019年1月8日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廖學東
2018年工作回顧
2018年,全州檢察機關在州委和省檢察院的堅強領導下,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遵循“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總要求,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這一年,我們堅持把檢察工作融入州委工作大局,以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實現群眾平安需求為導向,助力夯實我州長治久安五大基礎,在深化法治建設中積極貢獻檢察力量。
一是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從嚴從實從細做好重要節會期間、重大風險和災情防范處置期保穩定、護安全、促和諧工作。檢察機關責任區秩序井然、社會穩定,未發生一起群體性糾紛、重大涉穩信訪案(事)件。
二是依法精準打擊各類犯罪。受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案件548件917人,經審查批準逮捕418件643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各類刑事案件560件943人,提起公訴454件738人。成功起訴四川藏區首例分裂國家案,成為藏區依法治理的示范性案例。
三是保障和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制發《關于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等指導性文件,正確引導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法律監督和檢察服務。嚴厲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堅決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危害營商環境犯罪,依法批捕涉嫌合同詐騙、強迫交易、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犯罪;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嚴防違法插手經濟糾紛,對不構成犯罪的經濟案件監督撤案。
四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掃黑除惡。制發《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堅決鏟除以家族血緣為紐帶的黑惡勢力、寺廟僧尼插手地方事務等“惡根毒瘤”。受理審查提請批準逮捕黑惡勢力犯罪7件43人,批準逮捕7件35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8件50人,提起公訴3件27人。全程提前介入理塘“4·12”涉惡團伙、康定“5·10”涉黑團伙等黑惡勢力犯罪的偵查活動,與偵查機關實現良性互動、形成打擊合力。理塘“4·12”涉惡團伙案經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作出有罪判決,成為四川藏區首例成功起訴的惡勢力犯罪。
五是注重源頭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健全完善來信、接訪、電話、網絡“四位一體”群眾訴求受理平臺,受理來信來訪案件203件,辦理刑事申訴案12件12人,結案率和息訴率達100%。落實司法救助112件146人,發放司法救助金69.9萬元。推動將12309檢察服務電話納入12345圣潔甘孜服務熱線號碼,切實加強檢調對接的聯動穩控能力,化解重大矛盾糾紛,遠程視頻接訪,主動邀請律師參與化解涉法涉訴信訪。
六是創新工作機制,推動社會治理。制發《關于圍繞夯實我州長治久安法治基礎進一步加強檢察開放的意見》,精心設計、加快建設全州法治教育基地。大力開展“護航甘孜未來,擦亮未檢品牌”活動,開展“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200余場(次)。幫助校園建立安全制度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結合結對認親、同心同向等活動和依法治寺工作,常態化推進檢察官“法律八進”,在全州組織觀看與其他政法部門聯合攝制的《“5·12”“8·01”案件警示錄》,農牧民群眾和寺廟僧尼守法意識進一步增強。
七是做實群眾工作,助力脫貧攻堅。傾檢察之力為農牧民群眾和僧尼解決困難問題168個,協調投入扶貧項目資金400余萬元,發放扶貧慰問款物94萬元,州檢察院幫扶的2個貧困村成功摘帽,1名干警被評為全省優秀第一書記。針對我州貧困未成年人比重較大、輟學入寺較多等問題,將控輟保學納入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重點。繼續深化與州扶貧移民局、州紅十字會等部門建立的國家司法救助和貧困救助銜接機制,為69名貧困群眾協調落實司法救助金31萬元。
這一年,我們堅持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定位,積極順應新時代改革要求,保持定力推動檢察工作轉型發展,努力彰顯檢察監督的法治剛性和公平正義。
一是強化偵查和刑事審判活動監督。完善線索發現和監督糾正機制,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違法取證等群眾反映突出問題。
二是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受理“減假暫”提請案件1104件,糾正提請不當47件。對監管場所違法違規情形口頭建議糾正169件,書面建議糾正32件。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23件。強化社區矯正檢察工作常態化,走訪131個鄉鎮的社區矯正人員,跟蹤監督社區矯正人員300余人(次),糾正違法23件。貫徹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推行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已首次對甘孜監獄開展巡回檢察。
三是積極推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受理民事行政檢察案件78件,辦理相關部門違法行為監督案件63件,發出檢察建議64件。與州政府法制辦聯合制發《關于對行政違法行為實施監督工作的規定》, 依法督促行政機關履職42件,形成了工作合力。
四是健全完善“兩法銜接”機制。深化“兩法銜接”平臺應用,有效防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與州政府法制辦聯合制發《2018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要點》,進一步拓展和完善“兩法銜接”工作長效機制,推動“兩法銜接”法治化。
五是加強生態環境資源檢察。辦理環境資源類案件85件173人。立案監督的洛某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監督活動”精品案例。注重恢復性司法理念實踐運用,督促涉環案件被告人補種復綠、增殖放流,已復栽補種林木10000余株。啟動快速反應機制介入雅江“2·16”失火案、雅礱濕地公園原生魚種污染等突發涉環案(事)件,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控制事態惡化、平復社會情緒。
六是深化公益訴訟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縣(市)黨委政府支持下聯合制發《關于深入推進公益訴訟的實施意見》。5個基層院推動公益訴訟工作納入當地目標考核。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76件,立案132件。發出檢察建議、公告125件,行政機關回復110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7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78.37萬元。辦理中央、省環保督察組移交案件9件,圍繞環保督察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部門關停砂場20余家、清理河道54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40余畝,對226個無證采砂場建檔跟蹤掌握拆除關閉動態。
這一年,我們堅持把改革作為必須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務,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改革主調,以進行到底的精神力克難關,確保各項改革在檢察環節落地見效。
一是全力支持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與監察委的工作銜接和協調配合,強化工作力度,提高辦案質量,確保無縫銜接。
二是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制定《關于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健全司法辦案組織,完善司法辦案責任體系,兩級院檢察長帶頭辦理各類案件,辦案質效進一步提升。積極推行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工作,在丹巴、甘孜、理塘縣院先行試點積累經驗、適時推開。根據我州辦案規律和特點,制定《關于案件類別的指導意見(試行)》,理出10個業務條線160種案件清單,確保案件管理科學性和合理性。
三是促進庭審實質化改革。與州中級人民法院會簽《關于推進刑事庭審實質化工作座談會的紀要》,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要求,采用多媒體示證,“四類人員”出庭作證。運用一體化平臺提高公訴科技化水平,在訴前審查中深化遠程提訊系統運用。
四是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堅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黨委人大政協請示、匯報和通報制度。走訪代表、委員和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邀請參加檢察機關工作會議,視察檢察工作,向代表、委員通報檢察工作。
五是深化檢務公開。保障律師、訴訟參與人以及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依托案件管理大廳、電子卷宗系統,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和當事人及其家屬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
這一年,我們堅持鐵肩擔責、自強拓新,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抓好檢察機關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基礎建設,為檢察事業創新發展厚植根基。
一是旗幟鮮明抓實政治建設。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和“講政治、提能力、鑄忠魂”專題教育等活動,堅持思想政治建設不懈怠。大力開展向蘇知斌、白瑪曲扎等先進典型學習活動。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正風肅紀。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州各項規定。制定《檢察人員“八小時外”監督實施辦法》,打造檢察人員八小時外干凈“社交圈”和“生活圈”。持續開展對檢察人員工作紀律、檢容風紀、工作效率的日常督查和巡察。
三是加強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結合“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鼓勵引導檢察人員聚焦“三大攻堅戰”、“三創聯動”、藏區依法常態化治理等工作深入思考新時代檢察監督路徑和方法。
四是圍繞人才強檢,打造專業隊伍。深入推進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工程,組織業務培訓2239人(次)、遠程網絡培訓2236人(次)。與西南民族大學建立檢校合作機制并簽訂合作框架協議,成功舉辦專題業務培訓班。
五是圍繞保障固檢,夯實基層基礎。通過積極爭取,納入“十三五”規劃的12個基層院“兩房”建設項目通過省發改展2017年審計問題整改“回頭看”,為司法體制后續改革打下堅實基礎。
六是圍繞科技興檢,推進智慧檢察。注重改革與科技的深度融合,推進行政管理、辦公辦案智能化實踐運用。檢察工作網全面部署完成,二三級檢察專網IP地址改造、兩級院機房和會議室UPS改造全面完成,看守所分支網絡分級保護建設完成并提交州保密局申請測評,“三遠一網”的遠程提訊項目建成投入使用,遠程庭審、遠程送達項目建設正在穩步推進,檢察科技含量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持續提升。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全州檢察系統將忠實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維護核心,始終堅定正確政治方向。做到“兩個維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始終保持對黨絕對忠誠,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于檢察工作始終,落實到打好甘孜藏區“三大攻堅戰”之中。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保持清醒頭腦和敏銳鑒別力,在應對藏區更大風浪的考驗中彰顯檢察機關的政治本色。
二是以更高的站位服務保障社會大局穩定。始終保持反分裂斗爭高壓態勢,嚴厲打擊以顛覆國家政權、破壞民族團結為目的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繼續加強依法常態化治理,全力護航我州長治久安。建好用好法治教育基地,采取“走出去,請進來”檢務公開方式,對青少年、僧尼和干部群眾分類實施法治教育。繼續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維護基層穩定,鞏固法治良序。
三是以更大的作為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延伸檢察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助力堅決打贏我州深度貧困脫貧攻堅戰。聚焦大渡河流域鄉村振興示范區建設,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理,嚴厲打擊嚴重影響農牧民群眾安全感犯罪,突出打擊危害農牧業生產、侵害農牧民利益、影響農牧區穩定犯罪,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是以更實的舉措護航高原藏區高質量發展。瞄準我州“三創聯動”,推動公益訴訟工作改革創新、行穩致遠。當好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訴訟代表人,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類刑事犯罪,突出打擊強買強賣、非法經營、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影響我州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違法犯罪活動,為社會公平正義提供更多優質“檢察產品”。
五是以更強的機制提升法律監督質效和剛性。建立檢察建議公開宣告、通報反饋機制,充分匯聚各方力量,形成監督合力,增強檢察機關監督剛性,逐步推動以“檢察意見”替代“檢察建議”,著力凸顯檢察監督權威。
六是以更嚴的標準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堅持把能力素質提升工程置于基礎性先導性的位置來抓,注重專業精神和法治精神培塑,推動檢察隊伍專業化、正規化、職業化建設向更高層次邁進。推進巡察工作全覆蓋,始終把反“四風”、祛“六氣”作為確保隊伍作風優良的治本之策。全面深化落實“五個過硬”要求,以創新的理念、務實的作風、一流的能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檢察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