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8年11月19日
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本網訊( 林凌 李媛莉)日前,中央正式備案同意《四川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11月16日上午,市縣機構改革專題培訓會在成都舉行,標志著我省市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按照要求,市縣機構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市縣機構改革是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此次改革過程中,我省將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著力改革市縣機構設置,調整優化職能配置,創新體制機制,合理劃分事權,理順權責關系,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市縣機構職能體系。
《總體意見》明確了20項市縣必須完成的“規定動作”,確保對標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實現機構職能體系上下貫通、執行有力。在機構限額總量控制前提下,各地要把創造力放在優化設置上,既允許“一對多”,也允許“多對一”。
省委編辦(省機改辦)主任雷世界介紹,“統一設置”是市縣機構的最大亮點、最硬要求。在市縣機構改革中將統一設置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機構、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農民工服務機構、便民服務機構。“這次機構改革在百萬人口大縣(區)統一設置農民工服務機構,既是從體制機制層面作出的深層次長遠謀劃,也是關心關愛千百萬務工農民的政治大題、民心大題”。
培訓會深入學習領會了《總體意見》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部署要求,解答了前期專題調研市縣提出的共性問題,并傳達省委對推進市縣機構改革提出的具體要求。各市(州)委編辦相關人員參加培訓。根據安排,成都市的改革方案由省委審核并報中央備案后批準。市(州)和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分別于2018年11月、12月底前按程序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