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7月21日
本網訊(包旭杰)為落實中央關于城鄉規劃改革的精神,近日,州人民政府印發《甘孜州城鄉規劃編制辦法》《甘孜州鄉村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兩個《辦法》將提高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和長效性,塑造城市獨特魅力,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改變我州鄉村規劃建設短板,切實服務甘孜州城鄉規劃工作。
兩個《辦法》明確了我州城鄉規劃編制的基本程序。對城鄉規劃編制的一般要求、編制程序、審批程序、編制原則、適用范圍、實施要求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兩個《辦法》明確了我州城鄉規劃體系改革的方向。鼓勵各縣(市)在《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指導下,探索“多規合一”改革,編制縣(市)域總體規劃、城鎮綜合規劃、村莊規劃三個層次的規劃體系。
兩個《辦法》提出各層次規劃編制的思路、要求和主要內容。明確縣(市)域總體規劃應按照“多規合一”要求,形成明確的空間管控規劃內容,實現統一的發展目標、技術指標、空間坐標、圖例標準、管控平臺,形成統一的規劃藍圖。鼓勵各城鎮將鎮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合并編制,同時開展城市設計,編制城鎮綜合規劃。鼓勵采用農房建設規劃+村莊建設+特色規劃要求的方式,創新村莊規劃編制內容。
兩個《辦法》制定了我州城鄉規劃重點技術標準及內容。有針對性提出甘孜州城鄉規劃編制中比較重要的用地規劃和設施配置原則,給出建設用地標準、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標,并結合低碳、綠色、生態等發展理念,提出道路、市政、公共服務設施及環衛設施的規劃原則,并對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城鎮及商業服務設施的設置提出基本要求和指引,有針對性緩解國家標準不適應甘孜州城鄉規劃建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