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7月21日
■王佐
紅四方面軍長征進入甘孜藏區的歷史功績,除會合二方面軍共同北上外,更在于其較長時間活動于川西藏區,大量地直接接觸到少數民族及宗教問題,黨對民族、宗教政策進行了較為切合實際的探索和實踐,使黨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論在實際工作中有了程度不同的“中國化”過程,進一步貼近中國民族民主革命和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基本情況,并得以豐富和提高,對建國后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論的形成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紅軍在甘孜藏區執行的民族政策,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1935年10月,紅四方面軍南下作戰,在丹巴縣和康定縣之金湯、魚通、孔玉等大渡河流域執行的民族政策。第二階段:自1936年2月紅四方面軍西進康北,建立川康革命根據地,與紅2、6軍團會師北上所執行的民族政策。
紅軍西進康北前的民族政策
一、四方面軍會師后不久,1935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沙窩會議”通過決議,把黨的民族工作列為七大問題之一,將其重要性提高到了關系革命成敗的關鍵地位,重申了民族自決原則,認為應該依據各少數民族的階級分化程度與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去組織少數民族政權。中共川康省委強調“不要損壞喇嘛寺及經書神像……”等。
1、紅軍在丹巴的民族政策
1935年10月16日,紅軍進入丹巴縣城。由于國民黨反動派造謠,整座縣城只有四戶人。紅軍一面幫助群眾生產,保護窮人,打富濟貧,一面宣傳、說明紅軍宗旨,紅軍所到之處,認真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保護利益,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很快就得到了當地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193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紅軍和中共金川省委派出的干部幫助下,丹巴境內縣、區、鄉、村各級蘇維埃政府相繼成立。各級蘇維埃政權組成人員主要是當地的貧苦百姓。在縣蘇維埃政府5名正副主席中藏族干部有3名,初步體現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基本特征。
1935年11月18日,丹巴縣派出代表,出席了格勒得沙共和國中央政府成立大會。隨后,丹巴縣蘇維埃政府改稱格勒得沙政府。格勒得沙政府的建立,是1935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沙窩會議”關于黨的民族工作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它在政權組成人員上,在以貧苦農民(農奴)占優勢的前提下允許除少數上層分子外的小土司、土官、小喇嘛參加,具有下層統一戰線的性質。在隸屬關系上,它屬于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西北聯邦政府,是以聯邦形式實現自決自治的主張的實踐。格勒得沙中央革命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當地藏族積極分子中選拔出來的干部,體現了民族自治的某些特征。
革命政權的建設、土地革命的開展和武裝斗爭是共產黨領導下工農武裝割據的基本內容。黨的各級組織為了切實加強對建立少數民族革命武裝的指導,曾對部隊發出指示。在紅軍的幫助下,1935年12月,丹巴藏民獨立師(又名金川獨立二師)成立,師長馬駿(藏名麻孜·阿布)。這支藏族武裝在黨的領導下,配合紅軍作戰,有力打擊了國民黨反動派和土司、民團的反動武裝,為保衛革命根據地做出了重要貢獻。
2、紅軍在金湯、魚通、孔玉和瀘定嵐安的民族工作
1935年10月下旬,紅四方面軍開始天、蘆、名、邛、雅戰役,紅4軍及32軍相繼進入上述地區,并各留一個團兵力開展地方工作,保衛后方安全。
由于國民黨反動派的燒、殺、搶、掠及誣蔑,當地許多群眾逃匿深山,各村寨僅剩少數老弱病殘。11月初,紅軍先后在金湯寇家河壩、湯壩、麥苯等地召集群眾大會,揭露國民黨和剝削階級壓迫人民的暴行,號召群眾起來開展土地革命,動員群眾回到家園。經過廣泛宣傳和發動,11月上旬,金湯縣蘇維埃政府成立,轄區包括今康定縣金湯區和魚通、孔玉、瀘定嵐安等地。金湯縣蘇維埃政府屬勞動蘇維埃性質。下轄各區、鄉蘇維埃。
從紅軍這一時期所執行的民族政策可以看出,在一、四方面軍會合后黨對少數民族問題的基本主張,與長征之前比較并沒有大的變化,但在一些具體政策方面卻更加符合少數民族的實際情況:第一、指出紅軍活動于民族地區,必須爭取少數民族人民的支援;第二、在黨幫助少數民族組織革命政權的形式問題上,則應該依據各民族階級分化和階級斗爭發展程度來決定,強調必須考慮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特殊性;第三、由于接觸了藏民族普遍信仰宗教的問題,使黨的宗教政策更加全面,把黨的民族政策與宗教政策相聯系;第四、提出了建立下層統一戰線的可能性,對紅色區域內的階級采取了緩和的措施即聯合小喇嘛、小土司、土官建立聯合戰線反對國民黨反動統治,爭取了更多的群眾支持紅軍。
總體來說,紅軍在這一階段所執行的民族政策已改變了過去解決民族之間矛盾與民族內部階級矛盾同時并舉的策略,逐漸轉為首先解決民族之間矛盾,并以建立更廣泛的民族統一戰線作為工作的重點,但整個工作并未完全轉移到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軌道上來。這一轉變,是在紅四方面軍進入甘孜藏區前就已開始,但其最后完成和付諸實踐,卻是在紅軍西進康北進入甘孜藏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