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8月24日
“四反”斗爭和鎮反運動
到1958年,甘孜州農業地區的民主改革已基本完成,叛亂也大部被平息,徹底摧毀封建農奴制的最后壁壘——寺廟封建剝削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
1958年9月,中共中央批準了中央統戰部提出的《關于廢除喇嘛教中的壓迫、剝削制度的指示》。10月,甘孜州委召開會議,作出了《關于今冬明春開展反叛亂、反法、反特權、及剝削的斗爭計劃》,決定在全州開展“四反”斗爭,徹底廢除寺廟的封建壓迫和剝削制度,同時結合“四反”繼續解決農業地區民改不徹底的問題和完成川藏線以南牧區的民改。
“四反”斗爭的開展
州委為了加強對“四反”斗爭的領導,分片成立了黨的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黨政軍工作,并根據各縣具體情況作了相應的軍事部署,以保證“四反”斗爭的順利進行。全州共抽調干部5000余人參加“四反”斗爭,按片區包干完成“四反”斗爭任務。
1958年11月,各片區相繼召開縣、區委書記會議,全面部署“四反”工作。同時,各縣將僧俗上層人士和參加過叛亂的匪首、骨干以及農牧區不易控制的地富分子分別集中到縣上學習,對一般僧尼則集中在幾個寺廟點學習。片區會后,各縣都召集農代會、干部會,宣傳政策、訓練骨干,很快就組織起了一支隊伍。
各縣首先把廣泛發動群眾作為工作的重心,放手發動群眾投入到斗爭中。主要工作內容是:廢除寺廟的剝削制度和一切特權;徹底實行政教分離,規定寺廟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不得干涉行政和司法;寺廟的土地、牧場、牲畜等生產資料,除保留一部分作為以寺養寺的生活來源外,其多余的部分分配給貧苦勞動人民,廢除科巴(寺廟農奴)制度,解放農奴;廢除寺廟的所有高利貸剝削,取締寺廟的非法商業盤剝;沒收叛亂分子隱藏于寺廟的一切財產和用于叛亂的槍支彈藥等。對寺廟本身,消滅上層喇嘛對下層喇嘛的壓迫和剝削,寺廟成立管理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對老弱病殘和無依無靠的喇嘛,由政府給予救濟。通過“四反”沒收和征收了寺廟多余的土地,分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收繳各種槍炮,這對穩定全州局勢起了重大作用。
鎮反運動
進行“四反”斗爭的同時,根據中央和四川省委的部署,在州委領導下,在全州已完成民主改革的地區開展了一次鎮壓反革命的群眾運動,以鞏固民主改革的勝利。1958年12月至1959年1月,州委分別召開東北路和南路縣委書記會議,部署鎮反工作,先后開展了3次鎮反“戰役”。鎮反運動在加強黨領導的同時,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進行斗爭,采取大小會議宣傳動員與個別串連相結合、訴苦斗爭與檢舉揭發相結合、嚴厲打擊與寬大處理相結合,發動群眾投入到鎮反運動中去,使鎮反斗爭既轟轟烈烈,又深入細致。在具體處理上,嚴格了政策界限,嚴格區分叛亂首惡與脅從、披著宗教外衣進行反革命破壞活動與正常宗教活動、反動分子與落后分子等政策界限,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歷史從寬、現行從嚴,對鞏固民主改革勝利成果起到了積極作用。
州委黨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