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 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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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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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些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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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網絡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是為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網絡安全法》的重大意義
1、制定網絡安全法是落實國家總體安全觀的重要舉措。
2、制定網絡安全法是維護網絡安全的客觀需要。
3、制定網絡安全法也是維護國家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需要。
解讀《網絡安全法》
《網絡安全法》聚焦個人信息泄露,明確網絡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為,對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
除嚴防個人信息泄露,《網絡安全法》針對層出不窮的新型網絡詐騙犯罪還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絡發布與實施詐騙,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
《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并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第四十二條: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網絡運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違反《網絡安全法》的處罰
違反《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