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09月13日
本網訊 “小小心意,買包煙抽?!薄板X我不能收,紅包已經退給你了,你這種行為屬于行賄哦,嚴重的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你的事是我們分內的工作,不用擔心哈,紅包的錢明天應該就到賬了?!薄皩Σ黄?,是我冒失了”。這是巴塘縣法院執行干警在微信中與司法拍賣買受人紀某的對話。
今年6月,巴塘縣法院執行干警發現一起終本案件有可供執行財產后,立即恢復執行,涉案財產經過法定程序,依法進入司法拍程序。8月7日,紀某在阿里司法拍買網以最高價競得拍賣標的物,并在法定期限內繳納了尾款。8月23日,該院執行局通知紀某到法院領取相關文書及買受標的物。
歷時一個多月,終于可以拿到拍賣標的物了,紀某對該院執行干警履職盡責的工作態度非常滿意,便用微信給辦理手續的執行干警發了兩個兩百元的紅包,并備注為“感謝”。執行干警收到信息后,立即嚴詞拒絕,第一時間向該院督察室報備,并按要求在“三個規定”平臺記錄報告此事。
近年來,巴塘縣法院持續抓實抓牢司法廉潔建設,不斷增強干警紀律規矩意識,不越紅線、不觸底線,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鍛造了一支清正廉潔、忠誠擔當的干警隊伍。
鄒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