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21年08月27日
訴訟財產保全,不僅能夠確保判決最終有效執行,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盡快實現,也是化解執行難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是,當事 人在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有這樣一種悲傷叫做:
“我知道你欠我多少錢,卻不知道你有多少錢!”
案情回顧:近日,得榮縣人民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部門的強力配合下,順利執結一起財產保全案件。得榮法院在審理四川某公司與楊某某掛靠經營合同糾紛一案中,該公司因擔心楊某某轉移財產,向該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并以案外人盧某某名下房產作為擔保,無奈的是,該公司無法提供楊某某明確的財產信息,審判庭不能據此制作出精確裁定交執行局執行。
執行經過:經立案、審判、執行部門之間溝通對接,并根據省法院相關規定,第一步當事人向審判庭提交網絡查詢申請書:審判庭告知該公司,申請保全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提供明確財產信息的,可以向法院書面申請網絡查詢,該公司在提交網絡查詢申請書后,審判庭經審查,認為其符合法定條件且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第二步移送立案庭立案:審判庭將申請書等相關材料移送立案庭,立案庭隨即立案后移送執行局查詢;第三步執行局進行網絡查詢:執行局收到該案后,即刻對楊某某的財產進行網絡查詢,經核實其名下某銀行賬戶內有100萬余元的存款,并將網絡查控結果反饋給審判庭;第四步審判庭作精確裁定:審判庭以滿足保全請求為限,告知申請保全人查詢結果,并要求其嚴格保密,審判庭據此作出精確裁定交執行局執行;第五步執行局實施財產保全:為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依據精確裁定,于當日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凍結被申請人楊某某銀行存款1066670元,同時查封了申請人的擔保財產,財產保全執行實施完畢,執行局向申請保全的公司送達結案通知書并告知保全結果及保全期限,向被保全人送達保全裁定及結案通知書,該財產保全案件成功保全完畢。
該案是得榮法院首次啟動執保案件在保全前先行進行網絡查詢的案件。一方面,經過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的有效銜接、密切配合,提高了財產保全效率,減輕了“執行不能”的風險;另一方面,方便了無法調查財產信息的當事人,切實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下一步,得榮法院將繼續強化內部聯動協作,形成運轉順暢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財產保全的及時性、有效性,更好的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得榮法院 格桑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