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21年06月29日
本網訊 4000多米的雪山深處是我們執行干警“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忙碌身影。近日,得榮法院執行局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成功兌現22500.00元,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問題。
該案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調查,被執行人扎某無其它可供執行的財產,之前,在執行干警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在今年蟲草采挖季節(6?7月份)履行部分還款義務,現履行期限將至,被執行人扎某主動帶著蟲草來到法院,執行法官認為“蟲草抵債”的方案可行,但還需征得申請人同意且雙方當事人對蟲草進行協商作價。執行員在第一時間撥打申請執行人羅某的電話,電話卻一直關機,無法聯系上,經過多方打聽后,得知申請執行人在牧區放牧,山上沒有信號,無法與外界聯系,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執行團隊經過討論,考慮到蟲草保存不宜過久,決定立即驅車前往大山深處海拔4000米的牧區,途中,山路崎嶇險峻,彎多坡陡,路況顛簸,中午出發,經過200多公里的長途跋涉,在夜幕降臨之際,執行人員終于到達目的地,一經到達,立即尋找申請執行人羅某的牧房。
順利找到羅某后,在執行干警的耐心協調下,申請執行人羅某接受蟲草抵債,最終雙方當事人自愿以每根蟲草30元的價格抵債,以750根蟲草折抵22500.00元債務。申請執行人羅某向執行干警端上熱騰騰的酥油茶,對執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深切的感謝。
執行干警克服困難,因案施策,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靈活執行,不僅體現了執行干警盡職盡責、司法為民的工作情懷,更展示了得榮法院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的堅定信念。下一步,得榮法院會將執行工作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更加緊密結合,堅持為民初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得榮法院 格桑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