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03月25日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全會根據中央工作會議的精神,作出把全黨工作的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
全會在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業發展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深入討論并原則同意《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
全會提出,要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方針指導下,審查和解決歷史上遺留的重大問題和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決定在黨的生活和國家政治生活中加強民主,加強黨的領導機構和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十一屆三中全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黨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標志著中國從此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新時期,中國共產黨從此開始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