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20年08月12日
小伙伴們還記得這封來自湖南的感謝信嗎?當時是被執行人的湖南某公司發給得榮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而今天,同一案件的申請執行人也向我院送來錦旗。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回顧:
申請執行人茍某某與被執行人湖南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標的額1353633.48元。該案立案后,執行法官裁定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賬戶存款。被執行人湖南某公司向我院發來申請書,說明該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資金周轉困難,復工遇到障礙,請求我院解除對其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并適當寬限履行期限。執行法官對該事項高度重視,在調解過程中引導雙方當事人互相理解,在疫情防控當前顧全大局,在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給企業預留必要的生產經營資金,不影響其復工復產。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在被執行人自動履行30萬元的前提下,剩余標的額于5月30日前履行完畢,法院決定將上述款項裁定解除凍結強制措施。
最新進展:
在約定履行期限屆滿后,被執行人湖南某公司未按期履行。以我院正在如火如荼開展的“烈焰驚濤”專項執行行動為契機,執行局將該案恢復執行,在調查確定被執行人已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將該案剩余標的額1053633.48元執行完畢并支付給申請人茍某某。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法官寄語:
疫情不應阻斷執行的腳步。得榮法院因案施策,靈活執行,將疫情對企業復工復產的影響降到最低,同時充分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準確把握了執行案件與疫情防控的關系,找準了強制執行手段與善意文明理念的結合點,真正將矛盾糾紛化解到實處。
院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