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創 2019年12月13日
本網訊 近日,得榮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與巴塘法院執行局及芒康法院執行局啟動執行聯動機制,赴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德欽縣羊拉鄉會同辦案。
被執行人郎某某和普某某從申請人赤某處購買一臺獵豹牌汽車,車輛已交付卻未支付購車款,且二被執行人將未過戶到其名下的該車輛抵給了巴塘一車主,又從該機主處買走了挖掘機且仍未支付剩余價款,之后又因欠付西藏芒康縣徐中鄉村民的蜂糖款,倆被執行人又將該挖掘機用于抵賬給徐中鄉村民,村民將該挖掘機寄放在與徐中鄉相鄰的云南迪慶州德欽縣羊拉鄉某工地上,由親屬代為保管。
倆被執行人因上述系列案件同時被三地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幾案案情相關,過程曲折,涉及多地多人。得榮法院、巴塘法院及芒康法院三院聯手,在羊拉鄉和徐中鄉兩位黨委書記的協助下,向徐中鄉村民告知案件的相關信息及利害關系,勸導其不要阻礙法院執行工作。經釋法明理后,成功查封涉案標的物挖掘機一臺。在三院共同努力下,將挖掘機歸還給巴塘法院的申請人,將蜂糖采購款支付給芒康縣徐中鄉的村民,將獵豹牌汽車歸還給本院的申請人,三案得以圓滿解決。同時按照訴源治理的相關精神,對郎某某與普某某作為本院另兩件民事案件的被告,對已生效法律文書中應履行的義務進行嚴肅告知,郎某某和普某某懾于司法權威,與原告方就履行義務方式達成協議。
執行聯動機制的啟動,有利于維護法律權威、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得榮法院將進一步研究探索,與兄弟法院攜手,共同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得榮縣人民法院 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