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兩學一做
扶貧攻堅
甘孜旅游
康巴新聞
本站原創 2019年05月28日
本網訊 (張巍)近日,得榮法院執行局針對(2019)川3338執5號、7號、8號、16號案件展開調查。
根據四案申請人提供的線索,經查,四案被執行人分別在得榮縣住建局、得榮縣交通運輸局有未到期的質量保證金和工程款,可足額支付四案申請標的。執行法官立即裁定以申請標的額為限,將質保金共計299430元、工程款共計25851元予以扣留,并向相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待款項到期后將第一時間扣劃至本院執行案款專戶,以充分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四案得以妥善化解。
最新消息
推薦閱讀
理塘高原濕地悄然生變
汪洋在四川甘孜調研時強調 扎實做
中央第19批赴川博士服務團到我州
雪菊種滿山 致富在眼前
大山里的“綠色銀行”
©版權所有 甘孜日報社 Copyright 2006-2017 康巴傳媒網 All Rights Reserved by kbcmw.com 信息產業部備案編號:蜀ICP備080051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