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9年05月28日
建設管理有章可循 改革創新有法可依
□川報記者 劉佳
5月23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將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四川自貿試驗區建設管理從此有章可循、改革創新有法可依,同時也展示了我省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擴大開放合作的決心。
立法:體現四川地方特色
四川自貿試驗區2017年4月1日掛牌成立以來,我省按照國務院批準的《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確定了自貿試驗區的管理構架,制定了自貿試驗區管理辦法和落實總體方案的配套措施,有序推進各項建設。
“管理辦法實施一年多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自貿試驗區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舉措,政策環境和實施條件發生了很大變化,通過立法進一步落實總體方案的基本要求,及時總結和推廣改革創新過程中取得的先進經驗和重要成果,為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確有必要。”省人大經濟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2017年11月,我省正式啟動《條例》起草工作。
2018年12月4日,《條例(草案)》在省人大常委會提請一審,引起廣泛關注。
隨后,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作明帶領省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省商務廳、省自貿辦等部門負責人,先后前往省內部分片區和上海自貿試驗區考察調研。
調研、座談、征求意見、咨詢論證、激烈交鋒、數易其稿……最終通過的《條例》得到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普遍認可,基本達到了立足實際,突出四川特點,強化制度創新,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增強可操作性的立法目標。
出臺: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法”
將目前四川自貿試驗區建設和管理中正推進的、可推廣復制的政策措施總結提煉,用法律條款規范,是《條例》的一大亮點。
過去,辦理出口退稅一般耗時3個月,企業資金壓力大,四川自貿試驗區川南臨港片區在全國率先打造“生產型出口企業出口退稅服務前置”新模式,讓川南臨港片區的企業辦退稅最多一周就能辦好。《國務院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中,此項成果作為18項改革成果之一在全國復制推廣。這一創新被寫入條例——自貿試驗區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建立便捷的稅務服務體系,推進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服務前置等新模式,落實境外所得稅扣減、啟運港退稅制度。
“突出四川特色”在《條例》的多次審議中被頻繁提及,也是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共識。
條例明確,推動自貿試驗區企業登記便利化改革,實行證照分離、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推行行政審批小時清單制、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
條例還提出,自貿試驗區應當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完善跨境貿易便利化措施,減少通關時間,降低進出口環節的合規成本。推動基于鐵路運單多式聯運單證的制度創新,建設多式聯運物流監管中心、陸空物流分撥中心、海外物流節點和海外倉,探索多式聯運一單制。
“力求把握外商投資法的價值導向,結合四川發展實際,為我省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一部有特色、可操作的‘基本法’,是條例的價值所在。”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