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4年08月05日
本網訊 結合“雪域利劍”專項行動,8月2日,德格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高某某采取了拘留措施,有力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執行人牛某與被執行人高某某之間存在民間借貸糾紛,經法院判決,被執行人通過分期履行的方式向申請執行人支付欠款。判決生效后,高某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牛某遂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理前期向其送達傳票、傳喚被執行人到法院進行財產報告與履行義務,多次嘗試與被執行人建立聯系的過程中,遭遇了明顯的回避與逃避。
經過數次電話與短信的溝通,被執行人終于“現身”法院,執行法官限其一天時間籌集案款,但被執行人總在“忽悠”辦案人員,“錢馬上到位”“還需要半個月時間才能籌到錢”……此等慣用伎倆,早已被執行法官識破。為了維護法律權威,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該院依法對其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并立即將其送至白玉縣拘留所進行拘留。
此次拘留老賴充分展示了德格縣人民法院打擊逃避執行行為的堅定決心,對其他被執行人起到了強大的震懾作用。下一步,德格縣人民法院繼續秉持“如我在執”的理念,加大執行力度,窮盡一切執行措施,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則絨卓瑪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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