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8月18日
◎杜明義
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推進特色產業振興,保障有效供給是新時代推進產業振興的必然選擇。現代農業特色產業振興離不開規模生產,而傳統家庭承包的小塊土地耕作無法實現規模經濟,因此,推動土地流轉推進特色產業振興是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然途徑。土地流轉就是在家庭承制下,保留土地承包權,將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的土地利用制度。2017年,州政府印發《關于規范有序推進土地草地林地經營權流轉的實施意見》《關于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實施意見》,鼓勵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出租、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推進土地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濟,推進了脫貧攻堅及鄉村振興。僅2017年,全州流轉5.66萬畝土地,實現流轉收入2800余萬元。今年底,我州將實現脫貧,全面進入鄉村振興階段,應利用后發優勢和資源優勢,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因地制宜,適度規模;優勢現代,特色生態的原則,發展新型經營主體,進一步推動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流轉,發展“種養加”及相應旅游業,推進特色產業振興。
一、推動土地流轉,推進特色產業振興的模式選擇
推動土地流轉,推進特色產業振興,在產業與經營模式上有多種選擇,許多模式我州已經有很好的實踐經驗和效益,可合理借鑒推廣。
(一)土地流轉+產業模式選擇
一是土地流轉+特色種植型。通過多樣土地流轉方式,將農地等土地資源整合為成片規模土地,進行科學規劃,推進青稞、油菜、馬鈴薯、小麥、豌豆等農作物種植;推進重樓、三七、白芨、天麻等藥材種植;推進羊肚菌、蘋果、核桃、花椒、大櫻桃等經果蔬種植。二是土地流轉+特色養殖型。通過靈活土地流轉方式,將各戶的草場、林地等土地資源整合,推進規模的牦牛、藏羊、藏雞、藏豬等養殖。三是土地流轉+特色加工型。可在生產相對集中,交通通訊方便之地,流轉土地建立加工企業,對特色初級產品,如青稞、牦牛肉、葡萄、野生菌、花椒、藥材、水果等進行加工,形成特色產品,增加附加值。四是土地流轉+特色農業旅游型。通過土地流轉,推進農作物、經濟作物、水果、藥材、蔬菜等成片規模種植,形成觀光休閑旅游資源。通過草場等土地流轉,統一規劃,形成成群游牧的牦牛、藏羊景象,或一排排廠房養殖牦牛等生產場景等,形成特色牧區旅游資源。通過農牧特色產業開發出特色觀光、休閑、體驗、考察等旅游產品。同時,農牧旅游可結合特色鄉村、特色牧區,特色村寨、特色古鎮、特色民俗文化,發展起綜合性鄉村、牧區旅游。旅游發展除了需要規劃農地等土地流轉外,為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購、娛”等服務也需要綜合土地流轉進行保障,從而發展起綜合特色產業,讓農牧民充分融入產業鏈中,獲得增長收益。
(二)土地流轉+經營模式選擇
推進現代特色產業發展,需要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和能規模、集約生產經營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經營組織。在新型經營主體推動下轉變經營模式,推進土地流轉,發展特色產業。主要模式有:一是土地流轉+龍頭公司+農牧戶型。可通過外來投資或本地農牧民發起開辦企業,組織當地農牧民,通過土地流轉,統一規劃,發展當地優勢特色產業。特色產業以一定區域為基地,統一生產、銷售,解決農牧民擔心的資金、技術和市場等問題。農牧民獲得土地流轉的租金,也可通過入股方式,獲得股息和分紅。農牧民還可以在基地從事生產獲得工資收入,也可在本地或異地從事農業或非農生產獲得收入。龍頭企業主導經營的模式使用中,可與其他主體結合,形成政府+公司+基地+農牧戶型、公司+大戶+農牧戶型、公司+基地+合作社+農牧戶型等模式。二是土地流轉+合作社+農牧戶型。農牧民可建立合作社,通過土地流轉,整合資源,發展相關特色產業,較好解決農牧民資金、技術和市場等困難,農牧民主導生產管理,獲得更多直接收益。以合作社為主體的產業經營模式可變形為支部+合作社+基地+農牧戶型;高校+合作社+農牧戶型等模式。三是土地流轉+“飛地”企業(園區)+農牧村型。可打破原有不同行政區劃限制,在一定區域進行土地流轉,建設企業或園區,各地區進行跨越空間的行政管理和農業特色產業共同開發,形成資源互補、協調發展的合作經營模式。“飛地”型經營模式讓各村各地獲得發展特色產業機會,獲得產業園區發展的綜合性收益。
二、推動土地流轉,推進特色產業振興的保障機制
一是建立區域規劃統籌機制。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編制鄉村振興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推進土地流轉,推進特色產業布局上,應落實“農業功能區制度”“堅持保護優先、限制開發,發展高原特色農牧業”。 應根據地理環境、資源稟賦、傳統文化特色等情況,廣泛調研,全面論證,選擇適宜的土地流轉方式和主導特色產業,可進行“一鄉一(業)品”布局。要避免孤立發展、無序發展,同質發展,形成科學的區域協同發展規劃。二是健全意識與能力驅動機制。土地流轉和特色產業發展,需要廣大農牧民積極參與。應通過宣傳、參觀體驗、榜樣引導,帶頭人示范,引導人們轉變和增強發展觀念,提升內生動力。應對農牧民培訓,最好通過“傳幫帶”方式,通過培養“土專家”“田秀才”,培養農牧民特色產業發展的管理與生產技能,成為新型職業農牧民,提升自我發展能力。同時,鼓勵大學生、退伍軍人、外出務工獲得發展經驗的鄉親返鄉創業,整體提升農牧區的發展能力。三是構建資金與技術支持機制。政府可通過“政府貼息+銀行+農牧戶”型模式,為特色產業發展融資。應加大財政支農政策力度,可通過以獎代補形式,對建設合格、發展良好的企業、合作社建設進行獎勵性支持,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同時,金融機構應推進普惠金融,降低融資要求,增加特色產業資金供給。企業和合作社等組織可通過眾籌、股份合作、藏飾貸、土地金融等方式獲得發展資金。可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融資試點。政府應推進風險擔保機制,降低融資風險。應積極派專家,投入技術,推進土地流轉、土地規劃、土地改良;提供技術推進種養加等產業發展;投入先進設備,并派技術人員進行使用培訓,進行后續技術服務;鼓勵科技人員在農民合作社從事技術開發、技術服務,以自己的技術向合作社出資取得收益。四是完善制度與監管支撐機制。應制定針對本區域的土地流轉制度,細化操作規程。要完善土地確權,明晰土地所有權,搞活經營權,盤活土地資源,振興特色產業,釋放土地紅利,增加農牧民收益;應創新土地管理制度,將農業種植養殖配建的保鮮冷藏、晾曬存貯等輔助設施用地納入農用地管理,放寬特色旅游發展用地限制;應構建制度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進生態補償政策,保護好生態環境;應推進為土地流轉和特色產業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市場組織建設,完善市場體系;應積極申報注冊特色農業產品地理標志,培育特色品牌,幫助農牧民建立起線上線下銷售渠道;應加強土地流轉和特色產業發展中的監管制度,對經濟組織和政府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要嚴加懲戒,形成有序的生產和市場秩序,持續健康推動土地流轉,推進特色產業振興。
(作者為四川民族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經濟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