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7月07日
◎黃萬明
5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山西大同云岡石窟時強調,“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要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發展旅游要以保護為前提,不能過度商業化,讓旅游成為人們感悟中華文化、增強文化自信的過程”。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促進文旅融合發展是破解發展難題,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充分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重要意義
丹巴縣有藏、漢、羌、回等13個民族聚居,長期的交融交流,產生了許多內涵豐富又各具特色的民俗民間文化,保留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嘉絨民居藏寨、古碉群、格薩爾石板刻畫、包容性極強的宗教文化、婚嫁習俗、傳統節慶禮儀等,目前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4個、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6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8個。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發展,對于培育和弘揚民族精神,增強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推動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丹巴縣是嘉絨十八土司轄地最典型的嘉絨藏族文化的代表區,同時又是紅軍長征途中駐留時間最長的少數民族縣,有紅軍在藏區成立的第一個少數民族武裝力量,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與保護,有利于樹立人民群眾的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不斷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有效方式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要有科學的思路、清晰的目標和整體的規劃,要建立一套集挖掘、保護、傳承、發展于一體的操作流程。
及時挖掘。大多數非物質文化遺產誕生于人們世代相傳的生產生活習慣,是人民日常生產載體的體現和生活形式展現,會隨著生產載體的轉變生活形式的改變而消失或消亡。如藏族造紙技藝在丹巴就已經失去了傳承(在州內其他縣存在傳承)。因此,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首要任務就是及時挖掘,要開展全面、細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全面了解和掌握所在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實行動態化管理。
妥善保護。要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組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隊伍,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傳承等各類專門人才,充分運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建設成果,對挖掘、整理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實行分類分級保護措施。尤其是列入瀕危名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要立即制定科學有效的搶救性保護措施。
重在傳承。文化保護最有效的手段是傳承,失去了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僅僅只是一個文化項目,是沒有活力的客觀的歷史見證。因此,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必須把文化傳承擺在重中之重。近年來,我們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方面做出嘗試和探索,如將丹巴鍋莊、成人禮、弓箭舞等列入嘉絨風情節表演節目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成效,但距離“見人見物見生活”的標準還遠遠不夠,還需要下深功夫、花大力氣,在農牧區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人員聚居地、文娛活動場所設置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展示載體,如實物雕塑、展示臺、宣傳欄等,只有真正讓非物質文化遺產與老百姓的生產生活相結合,才能使其迸發出強大的生命活力。
贏在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必須適應時代和社會的發展,要在順應社會發展規律的過程中不斷注入新內容、新活力。如嘉絨民歌——啦啦調,其最初是丹巴民間最為廣泛的情歌曲調,后來依據活動場所、內容的不同而衍生出眾多不同唱法,到了新時代,又成為了最受群眾歡迎的政策宣講、理論教育手段,顯示出經久不息的生命活力。文化是旅游最好的資源,旅游是文化最大的市場,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有利于旅游產業的特色化、品質化、效益化發展,而旅游的發展也是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吸引力、影響力,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傳承和保護提供保障的有效途徑。因此,必須有效促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并最終達到文化、旅游發展雙贏之局面。
三、區域合作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保護
歷史上,嘉絨藏族分布地緣較廣,甘孜州、阿壩州、雅安市、涼山州均有部分地區分布。丹巴作為嘉絨藏族文化的傳承中心,與其他地區有著必然的交流和聯系。在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保護、傳承、發展過程中,為保證非物質文化的原真性、整體性、傳承性,不同地區之間可以打破行政區域的限制,積極謀求區域合作,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保護,共同為后代子孫留下一筆可貴的文化財富和精神財富。
(作者為丹巴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