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1月10日
◎劉亭
日前,重慶一小區發生火災,媒體發布的現場視頻顯示,火災發生時居民樓十幾層都可見明火。但是,小區周邊消防通道被隔離樁、停放的轎車等占用,最終由附近市民合力掀翻和抬走堵路車輛才給消防車讓出一條路。
在危難面前挺身而出,合眾人之力為救援打開一條通道,讓人感動。但也應看到,因消防通道被占用延誤救援時間的新聞不時被曝出,不能一直寄希望于群眾“幫忙搬車”,相關職能部門應把功夫下在平時,做好日常監管,不要等到事故發生時再“臨時抱佛腳”,真正為消防車輛開辟一條綠色救援通道,抓緊一分一秒實施救援。
在日常生活中,“消防通道禁止占用”這樣的標語、公示牌在每個消防通道處都可以看到,但仍無法阻止個別人占用,當道德約束的方法不足以起到治理成效時,就要用制度的手段加以約束和治理,讓人們在制度框架下規范自身行為,增強規矩意識。
完善相應政策法規,對違規占用消防通道行為采取扣分、罰款等舉措,對因占用通道延誤救援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從制度層面對占用消防通道的行為加以懲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矯正此類行為,也有助于在全社會形成共識:消防通道作為生命通道,必須暢通無阻,一點折扣不能打。
同時,樹立和踐行良好的社會規范需要共同努力,個人行為自覺是關鍵。只有每個人都規范自身行為,整個社會才能和諧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