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05月05日
◎袁浩
為進一步做好2019年“農資打假”案件審判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發布3件典型案例。筆者認為,“農資打假”要從嚴從快,切實維護好億萬農民的消費權益,保障農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藥、放心苗。
俗話說,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假農資不僅使農民的投資血本無歸,而且也耽誤了一年種植的良好時機。現在,很多地方出現了一些種糧大戶,流轉農地少則幾十畝,多則幾百畝,甚至上千畝。可想而知,假種子、假肥料、假農藥給農業經濟造成的損失會更加慘重。假農業生產資料坑農,“農資打假”首先要從嚴。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違法經營、侵害農民利益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從重打擊,絕不心慈手軟,讓違法者付出沉痛的代價。
目前,一些地方探索推行農資商品存樣制度,統一制作農資商品質量保證存樣袋,免費分發到各農資經營點,也是一種好的舉措。農資商品存樣后,由于事先留有存樣,證據在手,農民不用多費口舌與經營戶理論,就能夠直接挽回經濟損失,從而也調動了農民投訴打假的積極性,同時也給眾多農資經營者以警醒和威懾,有利于培育規范化的農資市場,凈化農資市場環境。
此外,“農資打假”還要從快從速。有關部門在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的同時,還要將監管措施前置。一方面要深入農村和田間地頭,深入農戶,采取辦培訓班、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提高廣大農民辨別假種子、假肥料、假農藥等農資產品的能力;另一方面要規范農資經營市場和秩序,加強監督管理,對種子檢測要常態化,對農資產品的經銷商要設置一定的門檻,杜絕假農資在市場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