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11月02日
◎歐陽金雨
平均降價幅度達56.7%的17種抗癌藥,自11月1日起正式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比國家規定的執行時間整整提前了1個月。據悉,這17個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
抗癌藥是救命藥。前段時間,一部《我不是藥神》的電影直擊民生痛點。“為了買藥,房子沒了,家人也拖垮了”,不知有多少人因這句臺詞落淚。一盒動輒數千元乃至上萬元的抗癌藥,令無數患者家庭難以承受,部分經濟實力不強的患者只能等待死神或通過地下渠道購買仿制藥。
老百姓的“痛點”,無疑是民生工作的“發力點”。今年以來,抗癌藥零關稅、政府談判集中采購、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等利好政策陸續出臺。如今,“抗癌藥入醫保”是降低藥價的關鍵之舉。
今年6月,國家醫保局會同人社部、國家衛健委、財政部等啟動了目錄外抗癌藥醫保準入專項談判工作。從6月啟動到10月敲定,談判時間長達3個多月,可見談判過程十分艱辛。好在,時間雖較長,談判結果卻令人欣慰。17種藥品中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家或地區市場價格。如治療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癌的奧希替尼,80mg裝單價由1760元降至510元,降價幅度達到71.02%。降價幅度最低的也超過了30%。對患者而言,這些大幅降價的抗癌藥又被納入醫保,對無數患者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場“甘霖”。
其實,藥企從中也收獲了共贏。我國基本醫保覆蓋人數超過13.5億人,癌癥患者基本都被納入醫保。醫保談判可以說是“以量換價”,這對藥企具有極大吸引力。進一步講,抗癌藥入醫保,藥企也由此進入了新藥研發的良性循環。這次納入目錄的抗癌藥都是近幾年新上市的藥品,專利的存續期比較長。通過醫保對這些優質創新藥的戰略性購買,可以促進和推動醫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創新藥。
總體來講,17種抗癌藥入醫保,是落實國務院要求推動進口抗癌藥降價的重要一步,也是實實在在的藥改紅包,對于防止因病致貧、建設全民共享的健康中國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