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9月26日
◎張友江
國務院決定,自2018年起,將每年農歷秋分設立為“中國農民豐收節”,意義不言自明:不僅有助于營造良好的尊重農民、愛護農民、關心農民的良好氛圍,也提醒社會各方面更加重視和關注“三農”工作,關心和愛護廣大農民,以實際行動表達對農民職業的尊重。
事實上,我國很多少數民族都有慶祝豐收的傳統節日,如彝族的火把節、畬族的豐收節、藏族的望果節,但在國家層面上缺少一個各民族共同參與、共慶豐收的節日。去年全國兩會期間,45名人大代表提出設立豐收節的建議,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
各級以及相關部門對今年的首屆“農民豐收節”不僅高度重視,為舉辦好首屆“農民豐收節”可謂新招頻出:類似億萬農民慶豐收、成果展示曬豐收、社會各界話豐收、全民參與享豐收、電商促銷促豐收等豐富多彩的活動,旨在把每個地方的特色挖掘展示出來,讓全社會共同感受豐收的喜悅。
舉辦好“農民豐收節”, 不僅在節日,應更多做好節外功夫。首先,不應只注重儀式感。近些年來,一些地方辦鄉村節會成為普遍現象,這種政府搭臺的方式,對于促進農副產品銷售、增加村民收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實事求是地說,有的節會太注重儀式感,“熱鬧”一陣子后,“驟冷”表現明顯。村民的農副產品,僅僅在節會期間俏銷,之后很快又陷入“銷售難”。舉辦“農民豐收節”,應避免這種現象發生。
其次,應從政策、資源、資金、環境等各個方面,為農村發展、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等創造良好條件,并探索鄉村振興的辦法,創新“三農”工作的思路,讓廣大農民能夠安心農村、安心農業、安心發展農村經濟,真正讓農民成為具有吸引力的職業。
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總之,讓農民口袋鼓起來、讓農民收入多起來,才是“中國農民豐收節”要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