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12月07日
■錢立功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會議強調,要堅持發揚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更好調動全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及時回應黨員和群眾關切,以公開促落實、促監督、促改進。
制定《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為做好黨務公開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進黨務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2004年,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第一次提出黨務公開的概念。2007年,十七大報告中強調“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同時將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作為黨的一項組織制度寫入黨章。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推進黨務公開,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監督黨的組織和干部、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渠道”。
與歷史進程相對應的是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的黨務公開工作,當然這其中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有的地方對黨務公開不重視,怕群眾找“麻煩”,不敢、不愿公開;有的基層組織沒有嚴格按照黨務公開的要求進行公開,選擇性地公開,公開的內容不是群眾所關切的;有的黨務公開動作遲緩、信息滯后。種種群眾看不到、看不全、看不懂的問題,使基層黨務公開作用和效果大打折扣。
黨務公開是新時代加強黨的基層建設題中應有之義,既可以調動全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又可以更好地提高黨的領導水平,提高黨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益。對待黨務公開,我們不僅要有正確的態度,要認識到黨務公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還要有有效的制度保障,這恰恰是《條例》的出發點和實踐指向。
有了制度,接下來就是進一步貫徹落實,讓我們的黨務公開更加發揮它在推動黨的建設、促進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