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11月03日
本網訊 按照州委關于做好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州委編辦進一步優化鄉鎮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會同司法部門穩妥推進鄉鎮(街道)擴權賦能工作,努力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依規,明確鄉鎮(街道)法定權力。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四川省鄉鎮(街道)法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州委編辦指導各縣(市)全面梳理鄉鎮(街道)行政權力事項,明確鄉鎮(街道)法定行政權力119項,切實解決鄉鎮(街道)“看得見、管不著”的問題,實現了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
結合實際,穩妥賦予鄉鎮縣級行政權力。結合《四川省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根據鄉鎮承接能力和實際需求,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則,全州18個縣(市)已完成首批賦權,平均每個縣(市)賦予鄉鎮縣級行政權力25項,主要集中在生態環境、水利、農牧農村、林業和草原、文物、市場監管、體育等領域。
權責對等,逐項明確行政權力事項對應責任。各縣(市)根據鄉鎮(街道)法定行政權力和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編制鄉鎮行政權力清單,并逐項明確行政權力事項對應責任,編制形成鄉鎮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對權力類型、權力名稱、設定依據、權力主體、責任事項等基本要素進行規范和統一。
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