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0年08月05日
本網訊 為著力優化街道管理體制和機制運行,不斷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扎實做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近日,我州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街道管理體制改革。
《實施意見》共包含指導思想、工作任務、組織實施三個方面內容,其中核心內容包含17項具體任務。主要有:
調整優化街道職能職責。明確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職能定位,依法履行黨的建設、組織公共服務、實施公共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動員社會參與、指導社區自治等職責;逐步剝離不適合街道承擔的經濟職能和專業管理職能;優化調整街道社區規模,優化街道行政區劃設置;圍繞提升街道的統籌能力、服務能力和管理能力,制定相應措施向街道賦予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審批服務執法權限賦予街道,確保街道事情街道辦。
優化街道機構設置。整合街道現有機構和力量,設置綜合辦事機構;針對街道面向群眾的特點,按照公共服務功能健全完善各類事業機構;強化派駐機構屬地管理;規范機構設置和管理。規范設置街道掛牌機構,掛牌機構數不得突破綜合辦事機構數、直屬事業機構數。
優化干部配備和編制配置。根據街道管理實際合理配備領導干部;根據街道人口規模、轄區面積,發展特點等綜合因素,統籌核定街道編制,鼓勵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行政和事業編制,充實加強街道工作力量。
完善街道運行機制。建立權責清單制度;健全上下聯動機制;建立“街呼市應、上下聯動”工作機制,改革考核評價體系;健全與職責相適應的考評體系,強化對社區的資源保障。
整合網格管理和指揮平臺。構建統一的網格化工作體系,將上級部門在街道設置的多個同格整合為一個綜合網格;建立健全綜合指揮信息平臺。整合現有設在街道的黨的建設、綜合治理、社區治理、數字城管等各系統指揮信息資源,建立一體化的信息系統和綜合指揮平臺。
改革后,將強化街道黨工委領導核心地位,提升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整體水平,使黨在基層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社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提質增效,群眾生活更加幸福。
州委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