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12月25日
本網訊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以來,我州積極探索出“1+9+1”的州級綜合行政執法新模式,著力解決機構重疊、職責交叉、多頭多層重復執法等問題。經過半年時間探索試行,通過推動執法力量下沉、積極指導各縣(市)開展執法改革,成效顯著,各縣(市)探索適合縣情的行政執法改革路徑,改革呈現多點開花的良好局面。
部分縣結合縣情,改革模式新穎。稻城縣開展大綜合執法,將原10 支執法隊伍以“1+2”模式組建成三支執法大隊,即縣綜合執法局直管的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交通運輸執法大隊,縣生態環境局管理生態環境執法大隊。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內設9個執法中隊和2個片區執法中隊,具體管理全縣其他行業領域執法工作。
新龍縣在隊伍組建中探索“1+5+1”模式,設立1支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下設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市場監管執法中隊、文化市場執法中隊、交通運輸執法中隊、農業執法中隊),由縣綜合執法局直管;設置綜合行政執法局勞動監察、自然資源、水政監察、衛健計生、安全生產5支大隊,實行雙重管理;1支生態環保執法大隊,由縣生態環境局管理。
九龍、丹巴、爐霍、德格、理塘、巴塘、得榮等縣穩扎穩打,參照州級執法改革方案,除直管隊伍外,其他隊伍采取雙重管理模式。全州范圍內,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已初步建成,基本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包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