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2月13日
本網訊(記者 馬建華)“甘孜州文學藝術獎”是州政府設立的我州最高規格的綜合性文藝類獎項,每三年評選一次。根據《甘孜州文學藝術獎評獎辦法》的規定,由州文聯組織實施第二屆文學藝術獎評獎工作,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文藝作品進行評選。自去年3月啟動評獎工作以來,截止去年6月底,共收到符合申報條件的各類文學藝術作品143件(個)。評委會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質量第一、寧缺毋濫以及評審關聯回避等原則,經過初評、專業評審和評獎委員會終評,最終評出甘孜州第二屆文學藝術獎、“特別榮譽獎”、“終身成就獎”。2月10日,經州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州政府下發關于表彰甘孜州第二屆文學藝術獎獲獎作品和個人的決定。
州政府在表彰決定中指出,2014年以來,全州廣大文藝工作者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創作出了一大批展示時代精神,深受群眾喜愛,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和特色性相統一的優秀文藝作品。為總結全州文藝事業發展成就,展示文藝創作的豐碩成果,表彰先進,激勵全州廣大文藝工作者以更加飽滿的激情投入文藝工作,推出更多更好的文藝精品,進一步促進我州文藝事業大發展大繁榮,州政府決定授予《風馬》等33件作品為“甘孜州第二屆文學藝術獎優秀作品獎”,授予《凹村》等7件作品為“甘孜州第二屆文學藝術獎特別榮譽獎”,授予秋加措等3人為“甘孜州第二屆文學藝術獎終身成就獎”。
州政府希望全州廣大文藝工作者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傳承優秀民族文化,弘揚時代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創作出更多的文藝精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推動我州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