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8年01月30日
破解處方藥銷售難題 搭建安全的用藥平臺
本網訊(記者 袁飛)患者去藥店購買處方藥,常常因為沒有醫生處方而吃“閉門羹”。為貫徹省、州醫療改革相關政策,破解處方藥銷售難題,搭建消費者、醫師、藥店、藥師、監管部門間的安全用藥平臺,1月25日,我州在藥品零售企業推行電子處方工作在瀘定啟動,這是我州藥品零售行業引入“互聯網+”模式,破解處方藥品銷售難題的新嘗試。
據州食品藥品監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電子處方來源于具有合法資質的醫院,由具有合法資格的醫師開具,通過“微問診”等互聯網平臺,傳輸到藥店的終端設備,經藥店執業藥師審方后進行處方藥品銷售。電子處方上印有執業醫師的電子簽名,符合四川省衛計委對電子處方的相關規定,并永久保存;處方開具的音頻、視頻保存一年,可以完整的追溯每一筆服務的全過程。為便于控制風險,電子處方主要限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按固定劑量用藥的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病、慢性病,不得用于嬰幼兒、孕婦以及急重患者和65歲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
推行零售藥店“電子處方”服務系統,一是提升了零售藥店的服務水平,讓零售藥店從單純的提供藥品銷售服務,發展到可以通過互聯網向消費者提供用藥咨詢等藥學服務和醫學健康服務。從而,擴大藥店服務能力,改進藥店的服務水平,提升零售藥店的形象,并將有利于整個藥品零售行業的健康發展。二是方便人民群眾的求醫問藥,該工作讓廣大群眾在家門口的零售藥店就能免費享受到專業的醫學、藥學服務,不但使得自己的購藥更加安全和放心,而且一些常見病、慢性病患者的一般性診療也能得到快速、簡便、有效的解決,省時又省事。三是提高政府部門的監管效率,該工作利用“互聯網+藥品流通”的優勢,以信息化手段加強對處方藥的監管,解決長期以來處方藥違規銷售難以規范的監管難題。同時也使得藥監部門對零售藥店藥品監管的相關要求得到有效貫徹,提高藥品零售環節的安全保障水平。
據了解,從今年1月起到9月底,此項工作將在州內各縣(市)全面推行。